所謂犯罪預備,就是做好犯罪實施前的準備工作。例如準備犯罪工具、創造犯罪條件等。犯罪預備是故意犯罪所有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
犯罪準備有兩種類型:
一、為犯罪準備工具。
準備犯罪工具包括制造、改造、尋找、購買等多種方法,其目的是為犯罪準備最合適的工具。為殺人購買刀、自制刀、火器等,為盜竊準備撬開工具、登山工具等,為毒品購買毒品等是犯罪準備工具。
二、為犯罪創造條件。
為犯罪創造條件是指除了為犯罪準備工具以外的所有準備活動,如踩點、跟蹤、理解、掌握犯罪對象的活動規律、確定最佳場所和最佳時間、籌集資金、學習攀登、格斗、欺詐等技術,都是為犯罪創造條件。
準備犯罪只是準備犯罪,犯罪行為沒有實際發生,侵害行為和結果還沒有發生。對此,刑法認為犯罪預備也是犯罪行為,應承擔刑事責任,與犯罪相比可以減輕或免除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