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防衛(wèi)過度應當承擔刑事責任,但對正在實施的犯罪、殺人、強盜、綁架等嚴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wèi)行為,造成非法侵害者傷亡的,法律不認為是正當防衛(wèi)過度,不承擔刑事責任。
為什么對正在實施的、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行為造成非法侵害者傷亡的是正當防衛(wèi)?
這是因為面對這種犯罪,如果不采取緊急防衛(wèi)措施,犯罪分子的侵犯可能會在瞬間造成極其嚴重和不可挽回的傷害。此外,在采取防衛(wèi)措施時,犯罪分子此時因恐慌而無法考慮后果。這種因突發(fā)侵犯而恐慌的行為,即使造成非法侵犯人員傷亡的傷害,犯罪分子也不存在主觀故意或客觀過失,完全是為了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個人或他人人身財產安全。
例如為了阻止殺人而與殺人犯搏斗,在搏斗中造成殺人犯重傷而死亡,這種超出正當防衛(wèi)限度的正當防衛(wèi),在刑法上并不認為是過度防衛(wèi),既然不認為是過度防衛(wèi),當然也不承擔刑事責任。那就是不認為是過度防衛(wèi)的正當防衛(wèi)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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