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凌晨6點多,一名交通警察支隊的警察在高速公路收費口檢查了車輛。警察指示卡車停車檢查時,對方不僅沒有停車,還加速了離開。從監視畫面可以看出,車輛與警察相撞后,卡車司機沒有減速,乘著警車前進了50米以上。現在司機孔某因妨礙公務罪被警察刑事拘留。
細心的網友可以發現,近年來,司機為了逃避處罰暴力,抵制交警執法的事件屢見不鮮:
2015年5月18日,湖南長沙司機杜某駕駛非法改造的面包車帶妻子去妊娠檢查,途中被警察逮捕,司機杜某駕駛撞上警車,將警察卷入車底拖了78米,執法警察幾乎喪生,事故司機杜某故意殺人
2015年3月11日,上海市閔行區吳中路虹許十字路口的寶馬轎車不聽現場交通警察的指揮,強行關門,轉彎時撞倒交通警察郭盛泉,之后被寶馬車拖走10米死亡,司機孫浩杰因故意傷害死亡被追究刑事責任。
2014年10月31日,山東一名醉酒司機在遇到交警執勤檢查時,不僅拒絕檢查,還拖著交警跑了約30米。受傷的交警被診斷為腦震蕩和頸部挫傷。經過醫生的緊急治療,沒有生命危險,造成事故的司機被警方控制。
2012年某日,廣東交通警察在例行檢查中,銀灰色大型卡車抵制檢查強制逃跑,民警立即在市場十字路口攔截,但該卡車不僅不停車,而且強制逃跑,交通警察設卡攔截卡車,司機妻子韓某不僅不協助民警的檢查,還咬傷了交通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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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觀那些暴力抵制交通警察執法的事件,相關人員構成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其中,抵制執法沒有造成嚴重后果的,相關人員因妨礙公務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交通警察和其他執法人員受到嚴重傷害的,相關人員因故意傷害死亡或故意殺人罪被追究刑事責任,受到相當嚴重的刑事處罰。
為了逃避一些輕微的行政處罰,現場使用暴力抵制執法將構成刑事犯罪,對自己、家人和交警造成巨大傷害。我相信這是任何涉案人員都不想看到的結果。上海刑事律師認為,只要司機和朋友稍微冷靜一下,想想利害關系和得失利弊,這種事件是完全可以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