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經濟時代,世界各國無不更加注重保護知識產權和促進創新,但是隨之而來就是不斷增加的知識產權犯罪,那么,知識產權犯罪處罰如何處罰呢?知識產權犯罪司法解釋如何規定的呢?
在實踐中,知識產權犯罪處罰如何處罰呢?下面跟著上海律師事務所找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吧!閱讀完以下內容,一定會對您有所幫助的。

一、知識產權犯罪處罰如何處罰
1、《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2、自然人犯侵犯著作權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是指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別嚴重的情節。所謂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是指個人違法所得數額即獲利數額在10萬元以上,或單位違法所得數額在50萬元以上。
3、《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條規定,假冒他人專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二、知識產權犯罪司法解釋如何規定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假冒注冊商標罪,是指違反國家商標管理法規,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行為。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條規定,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是指: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行為。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侵犯著作權罪,是指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文字、音像、計算機軟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獨占出版權的圖書,未經制作者許可復制發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制作、展覽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
上海知識產權犯罪的罪名有哪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