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訴訟時效該如何計算
時間:2021-02-18 14:00 點擊: 關鍵詞:上海民事案件訴訟律師
民事案件的訴訟時效,是指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期間為訴訟時效。一般而言,普通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但是《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六條規定,因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為一年。另外,我國法律還規定了最長訴訟時效為二十年,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訴訟時效期間具有法定性,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條明確規定,當事人對訴訟時效的期間、計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斷事由的約定,當事人對訴訟時效利益的預先放棄,均屬無效行為。訴訟時效,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關于訴訟時效的起算,應具備以下三個條件:一是權利人的權利受到損害;二是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三是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義務人。
判斷權利人是否“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應以堅持主客觀相一致的原則。“知道”是指權利人主觀上確實已經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的事實。而“應當知道”則是一種法律推定,應指基于客觀情況及根據權利人智力、知識以及生活經驗等應盡的合理注意義務,權利人應當知悉其權利被侵害的事實,但因其自身過失而未知情,在該情形下,法律推定權利人知道其權利受到損害。
民事案件訴訟時效該如何計算 http://www.iseeip.com/Hotspots/dtxw/871.html
以上文章來源于網絡,如果發現有涉嫌抄襲的內容,請聯系我們,并提交問題、鏈接及權屬信息,一經查實,本站將立刻刪除涉嫌侵權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