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版權糾紛律師 版權法的重要條款。
第一章,第五條。
(一)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正式譯文,不適用本法;(2)時事新聞;(3)日歷、通用數表、通用表格、公式。
解讀:除了國家機關的相關文件,新聞本身也是可復制的文章,但僅限于新聞報道的客觀部分,主觀評論是不可復制的。
第二章第十二條。
對已有作品進行改編、翻譯、注釋、校勘而產生的作品,其著作權由改編、翻譯、注釋、校勘的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
第二章第十四條。
將若干作品、作品片段或者不構成作品的數據或者其他資料進行匯編,其內容選擇或者編排體現獨創性的作品,為匯編作品,其著作權由匯編者享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
解釋:這一規定與第二章第十二條相同,主要是原作者仍然保留著著作權,在任何改編、編譯或翻譯下都不會消失。
第二章,第二十二條。
在下列情形下使用作品,未經許可,不得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但應當注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稱,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一)將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用于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二)為了介紹、評論一部作品或者說明一個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發表的作品。
解釋:引用原作者文章中的句子、章節甚至觀點都不會造成侵權,但引用的部分要與上下文聯系起來,最好明確標注原作者姓名和文章出處。
第四章第三十五條。
出版改編、翻譯、注釋、整理、匯編已有作品而產生的作品,應當經改編、翻譯、注釋、整理、匯編作品的著作權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權人許可,并支付報酬。
洗稿也是侵權。
所謂洗稿,是指用同義語代替他人文章,改變寫作結構,打亂邏輯順序,但文章的主要目的和中心思想不變的所謂“原創文章”。這種做法也是侵權的,但也是很難打擊的。
為什么?由于洗稿手段也比較復雜,通常采用以下做法:
1、偽原創替換詞。這是最簡單的方法。使用工具會代替文章中的文字。雖然可能不夠流暢,但是洗稿效率極高。還有一些手動修改。雖然洗稿效率低,但比機器洗讀更流暢。這種做法也叫偽原創。
2.多張文融合和拼湊。在不同的平臺上整合同類型的張文,表達相似的思想,從每個平臺上抽取幾個段落,整理邏輯和順序,就成了草稿,但是里面的詞句并沒有被替換。
3.跨越時間和空間的復制和翻譯。有些人會將高質量的內容從一個平臺轉移到另一個平臺,聲稱是自己的原創作品,或者直接翻譯張文的外國作品,但不會標明誰是原創作者。也有的是直接修改。
4.換湯不換藥。這種方法屬于第一種和第二種方法的結合,即自己選擇主題,然后通過各種方式收集文章,簡單替換單詞和句子等。,或者直接引用別人的文章,所以很難區分是不是洗稿。
侵權形式。
1.觀點抄襲:不把別人的文獻當成自己的觀點來引用,是嚴重的抄襲。
2.句子抄襲:不重新組織別人的觀點,抄原文不帶引號,即使加了參考文獻,也是抄襲。
3.引用別人的話太多:即使加上引號也算抄襲,比如三句以上。
4.句子重組了,但整段和別人的很像。
特別是關鍵動詞幾乎一樣,句子結構也一樣,也算抄襲。
5.除了整篇文案,下面的處理還是抄襲。
①刪去幾個字。
(2)顛倒句子順序。
(3)補充幾句。
(4)只有一些動詞和幾個詞發生了變化,但整體結構是一樣的。
曹在《知識產權領域不正當競爭行為研究》中提到,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作品的名稱、標識和裝潢可以作為“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稱、標識和裝潢”予以保護。當他人擅自使用一件作品的名稱、標識、裝飾,造成混淆、迷惑購買者時,構成不正當競爭。
也就是說,如果有人長期洗別人的文章,不注明出處,造成讀者混淆文章出處,就可以構成不正當競爭。
如何避免文章侵權?
看到好的張文,可以直接復制粘貼。這種食物最容易引起侵權糾紛。這并不是說只要轉載就會有侵權,而是說要注意作者和出版平臺的規定,這樣自然不用擔心侵權,也能很好的避免版權問題。那么,轉載張文如何避免侵權呢?
知道文章出處。
文章來源不同,對版權的要求也不同,要清楚這些文章的來源是什么。一般來說,有活躍媒體作者的平臺通常是無法隨意轉載的,只有聯系并獲得授權后才能轉載。比如你直接轉載以下平臺,很容易造成侵權問題:
自媒體平臺:微信官方賬號,微博,企鵝,百家,大魚,今日頭條,一點信息,搜狐自媒體,網易,有趣的頭條。
平臺:知乎、虎撲、簡書、豆瓣、小紅書、張阿姨。
新聞平臺:虎嗅,36kr,果殼,雪球,界面新聞,商業黑馬。
也有一些平臺限制轉載文章。比如在電腦上操作,用左鍵選擇文章而不是選擇,表示平臺不允許隨意轉載文章。想收藏這篇文章,不要隨意從網頁的源代碼里收藏,要聯系平臺或者作者。
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一些新聞報道是允許轉載的,不得帶有主觀評論或描述。2015年5月,國家網絡信息辦公布了可以在網站上轉載新聞的新聞機構名單,即所謂的“白名單”。名單成員基本都是系統內的新聞機構。這些新聞平臺可以在不聯系平臺的情況下(沒有任何主觀評論)轉載文章。
溫馨提示:新聞網站白名單附錄在本文末尾。
注意文章的首尾。
有些文章沒有買斷,屬于作者,不屬于平臺。維權意識強的作者會在文章的頭部或尾部加上備注,告訴是免費轉載、付費還是獲得許可后再轉載,這是一個有效的說法。后兩種轉載只有聯系作者后才能轉載,否則會造成文章侵權。
注明聯系方式以避免訴訟。
如果確實需要轉載未經授權的作品,但無法找到文章的原始出處,也無法聯系到權利人,可以在文章后注明收取稿費的聯系方式。雖然不能完全避免侵權,但可以降低訴訟風險,至少可以降低侵權的主觀惡性。
聲明不代表沒有侵權。
有的平臺轉載別人的文章會在最后備注,文章來源不明,作者轉載文章聯系不上。因此,他們不對原作者和來源發表評論,也不承擔侵權責任。這種說法沒有法律效力,所以當作者提起侵權訴訟時,平臺仍然需要承擔責任。
侵權如何與作者達成和解?
在確定張文的真實侵權行為時,轉載方通常只有兩種選擇:
刪除文章,公開道歉。
原作者會要求轉載方刪除侵權文章,同時在轉載方每日發表文章的平臺上發表公開道歉聲明,且必須在顯眼位置。但由于轉載方的口碑,如果公開道歉妨礙了其權威性和公信力,那就另當別論了。
保留文章并支付報酬。
保留張文并支付報酬。經作者許可,作者的張文仍可保留,原作者可獲得一定報酬。《國家版權局關于規范網絡轉載著作權秩序的通知》和《使用文字作品支付報酬辦法》規定,每千字80-300元。字數可以由www.mingmu.net/zishu.html計算作為參考。付費完成后,轉載方可以獲得張文的轉載權,無需向原作者公開道歉。
上海版權糾紛律師 有些作者,因為時間不夠,或者因為無法逐一查看潛在侵權的轉載,會委托一些機構進行檢測,協調賠償問題的溝通。現在網絡大的原創作者的版權保護者主要是快版權維權騎士,也是大多數自媒體人維權的首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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