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美國外觀專利律師 隨著保護知識產權意識的增強,大多數企業通常選擇在產品出口前申請目標國家的專利。作為重要的出口國之一,熟悉其專利制度應該是企業的必修課。
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授予的專利根據主題的不同可以分為實用專利、植物專利和設計專利。關于發明專利的知識,可以參考之前齊興天推送的文章。今天主要看美國的設計專利。
1.定義。
受美國設計專利保護的物品包括為任何物品或產品所做的新穎、原創和裝飾性設計。外觀設計專利不能保護產品的功能或其他實用特征。
這里提到的設計包括三種方式[2]:
o裝飾圖片、印記、圖案等。用于產品表面。
o產品的形狀或結構設計。
o上述兩種設計的組合。
其中,簡單的圖片本身不能作為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的標的。區別設計與普通圖片的主要特征是設計是否應用于某個產品。
觀賞性是評價設計可專利性的必要條件。裝飾性是指應用中涉及的圖案或形狀是發明人為了滿足裝飾功能而有意設計的,而不僅僅是為了滿足產品的功能或結構特征而設計的副產品。
此外,作為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標的的外觀設計不得含有任何歧視性或攻擊性成分,也不得含有針對種族、宗教、國籍或民族的嘲諷或描述。如果設計中出現這種元素,審查員會以不符合申請人的法定要求為由予以駁回。[3]
2.申請文件。
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文件包括[4]:
o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傳遞表。
o成本轉移表。
o申請信息表。
o說明。
o附圖。
o發明人的誓言或聲明。
3.說明。
設計說明需要包括以下內容[5]:
o序言。
前言可能包括應用程序名稱、設計標題以及與設計及其目的一起使用的文章的簡短描述。需要注意的是,這些內容在前言中并不都是必須的,最重要的是設計名稱。
一般來說,設計名稱會采用公眾熟悉的名稱。在實踐中,名稱通常表示設計將應用于哪種產品。由于圖紙中可能會出現不完整的產品圖紙,設計名稱中的描述將有助于審查員更快地了解設計將應用到的領域。所以設計名稱不能太寬泛,比如只使用“拉環”這樣的通用信息是不合適的。但是,如果設計產品包括多個組件,申請人可以在名稱中體現這一特征,并將多個組件或產品作為一個整體來表達。
根據美國專利制度,專利的主體由發明人或共同發明人確定。因此,審查員在審查外觀設計專利時,一般不會要求發明人修改名稱或者權利要求書中的文字描述,除非存在明顯的語法錯誤或者不明確的缺陷。由于外觀設計名稱往往與產品名稱一致,且產品名稱會在設計獨有權中使用,因此外觀設計名稱會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外觀設計專利的范圍。申請外觀專利時,申請人應當謹慎選擇外觀設計名稱。
o引用的相關應用程序(如果有)
o政府資助項目的聲明(如有)
o圖紙描述。
一般來說,外觀設計專利中只需要對附圖進行簡要描述。但是,如果申請人選擇更詳細地解釋圖紙,這種做法將不會被禁止。
o特性描述。
申請人可以在說明書中聲明發明人認為新穎和不明顯的特征。在聲明中,申請人可以采用“居住設計的特征”或“居住的特征”的形式。
申請人雖然可以在特征描述中描述外觀設計的顯著特征,但不影響審查員對外觀設計可專利性的判定。最后,審查員會根據設計的整體外觀來判斷可專利性。因此,在實踐中,一般不建議在應用中進行這樣的描述。
o單一索賠。
根據第37C節的規定。F.R1.153(a),設計聲明必須以標準格式解釋設計,并解釋應用該設計的產品名稱。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只能提出一項權利要求。
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權利要求的標準格式一般如下:
"Theornamentaldesignfor(體現所應用的符號的符號)如下所示."
如果在說明書和附圖中已經合理地描述了設計及其適當的變型,權利要求的格式可以修改如下:
"如所示和所描述的那樣,為(體現所應用的簽名的)指定了一個定理."
實踐中,括號中的內容一般用設計名稱代替。
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包括附圖中所有實線所示的設計。一個應用中描述的設計總是作為一個整體存在的,每個部分的重要性都是一樣的。申請人不得將設計的任何部分描述為不重要的部分。
4.附圖。
附圖是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的真實核心內容。根據37C。F.R1.152,設計專利圖紙必須滿足37C中所列的格式要求。F.R1.84,并包括足夠的視圖來充分解釋申請人的設計。
o視圖數量。
根據37C。F.R1.152,應用程序必須包含足夠的視圖來公開受權利要求保護的設計的所有特征。附圖可以包括正視圖、后視圖、左視圖、右視圖、俯視圖和仰視圖。此外,最好在圖紙中至少包含一個透視圖,以三維形式反映整體設計。如果圖紙包括透視圖,并且通過透視圖可以清楚地看到物體的表面特征,申請人通常不需要在其他視圖中反映物體的表面特征。
如果六個視圖中的兩個或多個完全一致,則可以省略重復的視圖。申請人只需在說明書中聲明即可。
o截面圖。
如有必要,圖紙還可以以剖視圖的形式描述物體的內部結構,從而實現對設計的完整描述。
o爆炸圖。
爆炸圖可以用來描述物體不同部分的關系和形狀。
o詳細視圖。
如果有必要描述物體的細節,申請人可以使用局部視圖在附圖中進行描述。
o比例。
圖紙中采用的比例應確保當圖紙縮小到原始圖紙尺寸的三分之二時,它們仍能反映物體的所有特征,且不會顯得擁擠。圖紙中無需標注“實際比例”或“半比例”等標記。當圖紙被重新掃描、復制和打印時,這些標記將失去其意義。
o表面著色。
一般來說,如果沒有特殊要求,附圖不要求對表面進行著色。表面著色一般用于表達物體的表面特征或區分物體的實心和空心區域。為防止誤解,權利要求未涵蓋的部分,如虛線包圍的區域,不得使用表面著色。
一般來說,純黑色表面不應出現在圖紙中,除非使用黑色來顯示物體表面的顏色對比。申請人可以使用斜線來表示透明、半透明或有光澤的表面。如果物體表面之間有物質對比,可以用不同的圖案來表現。這樣,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可以最大化。與僅通過區分顏色來表示物體的不同表面相比,這種表示方法可以把所有不是的物體都放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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