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寶山律師事務所排名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以下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
(二)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 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五) 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現將民政部有關負責同志對婚姻登記工作應注意的問題,答中國青年報社記者問,上海寶山律師事務所排名 轉發給你們,望參照執行。
附:婚姻登記工作應注意什么(民政部有關負責同志答中國青年報社記者問)
新婚姻法實施后,不少青年給本報來信,反映有些地區和單位婚姻登記工作中的情況,并提出了一些問題。本報記者為此走訪了民政部有關負責同志。
問:對新婚姻法關于婚齡的規定,各地是否可以靈活掌握?
答:新婚姻法明確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這是法定的婚齡,不允許輕易改變。至于有些行業,因職業的特殊性,需要提高結婚年齡的,如民航系統的空勤人員、高等院校的在校學生,可按有關規定辦理。法定的婚齡只
是最低的結婚年齡,即不到這個年齡不批準結婚,而不是說到了這個年齡就必須結婚。青年自愿適當推遲結婚年齡,國家是鼓勵和提倡的。我們支持有關方面宣傳晚婚的好處,使青年自愿地響應晚婚號召。如果經過宣傳教育,本人仍要求依照法定婚齡登記,只要符合婚姻法,婚姻登記機關
就應準予登記。
問:在辦理結婚登記時,有些地方向男女雙方索取計劃生育押金,這種做法對嗎?
答:辦理結婚登記時,向男女雙方進行計劃生育的宣傳教育是必要的,也是應該的。但采用索取計劃生育押金的辦法則是錯誤的。去年九月三日,民政部就發過一個“關于辦理結婚登記不應收取押金的通知”,指出這種做法不僅增加了群眾的經濟負擔,也給黨和政府造成不良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