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判決,上海寶山律師排行榜 是一審法院適用第一審程序對案件進行審理后作出的判決。 對于一審判決,法律規定可以上訴的,當事人可以在法定上訴期限內提起上訴,如適用普通程序、簡易程序作出的一審判決即是。法律規定不準許上訴的,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后即發生法律效力,如根據特別程序作出的判決即是。 二審判決,是二審法院依照第二審程序對上訴案件進行審理后,依法作出的判決。二審判決是終審判決,判決書在宣告或者送達后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對此不得上訴。
(一)撰寫起訴狀或答辯狀1撰寫起訴狀。對行政機關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適用訴訟程序確認行政機關行政行為是否正確,首先應當撰寫行政起訴狀。根據我國行政訴訟法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了其合法權益時,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內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以書面形式對實施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或者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予以指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起訴狀是具體行政行為涉及的當事人指控有關行政機關的法律文書,也是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引起行政訴訟程序的依據。行政起訴狀的書寫格式、內容要求與民事起訴狀相同,只是制作時更應注意以有關行政法規為依據,論證、分析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當性與違法性。行政起訴狀制作完畢,經要求提起行政訴訟的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后,提交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2撰寫答辯狀。被提起行政訴訟的行政機關及其委托人應當制作刑事答辯狀。依照我國行政訴訟法的有關規定,行政訴訟中作為被告的行政機關提出答辯狀,是其所享有的一項重要的訴訟權利。其依法行使這項權利,可以明確地闡述自己行政行為的合理性、合法性和自己的主張,有利于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維護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行政職權。這對于受訴人民法院全面了解案情、正確處理案件也可以起到積極的幫助作用。行政答辯狀書寫格式、內容要求與民事答辯狀相同。制作行政答辯狀,特別要注意針對原告人提出訴訟請求以及所依據的事實與理由進行有的放矢地說明、反駁和辯解,并在答辯狀中闡述本方具體行政行為的事實根據、法律依據和行為的正當性。行政答辯狀制作完畢,應當由作為被告人的行政機關蓋章,然后提交人民法院。
(二)與人民法院聯系,查閱有關案件代理人接受委托后應當及時與受訴人民法院聯系,向人民法院提交行政訴訟委托代理協議書、授權委托書,律師事務所行政訴訟代理函等有關法律文書,以確定代理人在行政訴訟中的代理資格和身份。代理人應當查閱案卷材料,注意對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所提交的有關證據,以全面了解案情。查閱案卷應當制作閱卷筆錄,正確、客觀、全面記錄案件有關材料的內容。
(三)調查、收集證據 行政案件中除當事人提交的證據外,行政訴訟原告人的代理律師有權就案件的有關情況調查、收集證據材料。代理律師調查、收集證據應當力求客觀、全面,并應制作調查筆錄。律師向當事人、證人或者其他知情人調查、了解案情或者收集證據制作的調查筆錄,應當有被調查人簽名或者蓋章,然后整理入卷,妥善保管,避免遺失、損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