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長寧婚姻律師 有追索權保理合同案件中,保理銀行有權同時向應收賬款債務人和應收賬款債權人主張求償權和追索權;保理商僅以債權人為被告提起訴訟的,如果案件審理需要查明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是否存在基礎合同關系、基礎合同履行情況,以及債權轉讓是否通知債務人等事實的,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舉證情況進行審查,必要時可以追加債務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保理商僅以債務人為被告提起訴訟的,如果債務人就基礎合同的簽訂、履行以及享有抗辯權、抵銷權等提出抗辯的,應當追加債權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如果債務人僅就是否收到債權轉讓通知提出異議的,可以不追加債權人參加訴訟,僅需通知債權人以證人身份就相關事實予以說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現就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稅前扣除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對化妝品制造或銷售、醫藥制造和飲料制造(不含酒類制造)企業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30%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注:一般企業都是15%。除了記住上面這三個行業,還需注意化妝品是生產+銷售,醫藥和飲料只有生產方,也就是廠家打廣告可以扣30%,分銷還是15%)
二、對簽訂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分攤協議(以下簡稱分攤協議)的關聯企業,其中一方發生的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稅前扣除限額比例內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可以在本企業扣除,也可以將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攤協議歸集至另一方扣除。上海長寧婚姻律師 另一方在計算本企業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限額時,可將按照上述辦法歸集至本企業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不計算在內。
三、煙草企業的煙草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一律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注:有的說廣告法不是要求煙不能做廣告么,所以賬上不會有這費用啊。別忘了,現在是廣告和業務宣傳費,煙的業務宣傳費可以列,但也扣不掉。)
四、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執行。《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41號)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