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房屋產權糾紛。嘉定房產律師 主要表現為因產權證書的登記、撤銷、變更等產生的糾紛。
二是房屋買賣糾紛。這是日前房地產糾紛中的熱點和難點問題。
三是房屋優先購買權糾紛。這類糾紛主要是因爭議房屋存在共同共有、共同使用及承租關系,權利人在出賣房屋時,未正確向共同共有人、共同使用人及承租人行使告知權而引發的糾紛。
四是房屋租賃糾紛。房屋租賃糾紛一般發生在公房或私房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間。它通常涉及房屋租賃合同、租金、租賃房屋的養護維修、公房承租權等方面的法律問題。
五是房屋抵押、典當糾紛。六是房地產相鄰關系糾紛。這是一種經常發生的房地產糾紛,它是指由相鄰房地產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因通行、采光、空間延伸、管線設置等問題而引起的糾紛。
七是房屋拆遷糾紛。
4月13日,國家發改委印發《2021年新型城鎮化和城鄉融合發展重點任務》。其中提出,著力解決大城市住房突出問題。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因地制宜、多策并舉,穩定地價、房價和預期,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加快培育發展住房租賃市場,有效盤活存量住房資源,有力有序擴大租賃住房供給,完善長租房政策,合理調控租金水平。以人口流入多、房價高的城市為重點,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著力解決困難群體和農業轉移人口、新就業大學生等新市民住房問題。單列租賃住房用地計劃,探索利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和企事業單位自有閑置土地建設租賃住房,支持將非住宅房屋改建為保障性租賃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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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剛需!上海嘉定某開發商暗箱挑客遭緊急約談
近日,上海嘉定某項目因被舉報存在“只接待預約客戶,其他客戶一律不得進入“等蓄客調查行為,遭嘉定區房管局緊急約談,要求對違反《認購規則》的情況立即進行整改。為了不觸發上海新實施的“積分制”購房制度,各開發商在認籌期間“別出心裁”的想出許多方式,或暗示客戶放棄認籌,或刪除非優質客戶,或要求高額認籌金等,以此降低認籌比例,從而規避房源限售,加速資金回籠。而這一操作方式則變相優先將房源銷售給能支付更高首付比例的客戶,對投資客形成利好,傷害剛需,與“房住不炒”、保護剛需的調控旨意相向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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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寧置業30億元將旗下銀河物業賣給碧桂園
媒體消息稱,蘇寧系的自救仍在繼續,搬來了“碧桂園”當救兵。據悉,蘇寧將旗下江蘇銀河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30億元的價格賣給了碧桂園。銀河物業成立于2000年,注冊資本為3001萬元。經營范圍包括物業管理、房屋租賃、維修及代理中介服務、正餐服務、快餐服務等,由蘇寧置業集團有限公司100%持股。3月23日,蘇寧置業將銀河物業3001萬元的股權數額出質給了碧桂園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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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人才購房政策收緊,落戶須滿5年方可購買二套
“高層次人才購買二套房政策,與普通購房者基本一致。”4月13日,杭州市房管部門相關人士證實,根據最新政策,高層次人才家庭落戶杭州須滿5年方可購買第二套房。這是繼人才無房家庭認定條件調整之后,杭州人才購房政策的又一次調整,有利于市場公平,杜絕少數人才炒房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