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專業打離婚官司的律師 離婚案件的判決與其他案件的區別在于,它涉及到人的主觀感受。所以離婚案件的審理一般是不可能缺席的,會給法院的判決造成麻煩,也影響法院判決的結果。本文回答了離婚案件中缺席判決的弊端。

01。
什么是缺席判決?
缺席判決是指人民法院在只有一方當事人在場的情況下,依法審理案件后作出的判決。
02。
離婚案件可以缺席判決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除不能表示意志外,仍應出庭;因特殊情況不能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法院處理離婚案件時,因為會涉及調解程序,如果被告不在場,法院一般會慎重對待。但如果被告經依法傳喚或公告送達后仍不在,且已發現夫妻關系確實破裂的,也將作出缺席判決。
03。
離婚案件缺席判決有哪些弊端?
1.在婚姻案件中,很難實施預調解程序。
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實已經破裂,調解無效,應該準予離婚。”
從以上規定可以看出,調解是離婚案件的必要程序,如果被告經傳喚未到庭,法院不能進行調解。在這種情況下,審判是否暫停?
如果以被告無法當庭調解為由無限期中止審理,那名存實亡的婚姻就會變得不穩定,法院就會左右為難。
另一方面,如果審判沒有中止,就有違反程序的嫌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第(四)項:“人民法院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或者裁定的,應當再審。”該法第一百八十一條還規定:“當事人不得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系的判決申請再審。”
法院不經調解作出離婚判決,是否違反法定程序?針對這種情況,如果缺席審判的案件必須進行調解,被告人被傳喚后不出庭,則不經調解作出判決。下落不明的被告人重新出現時,當事人可以申請再審嗎?如果是這樣的話,法院又會陷入尷尬的境地。
2.很難確定感情是否真的破裂了。
法院缺席審判時,如果被告不出庭,法院無法通過聽取雙方提供的陳述和證據來判斷感情是否破裂。
感情破裂現在是訴訟離婚中決定是否判決離婚的重要依據。在被告無法反駁的情況下,原告往往夸大其詞。法院僅憑原告的陳述和提供的證據無法判斷雙方關系是否真的已經破裂。
3.撫養孩子的問題很難處理。
法院缺席審理案件時,雙方不能就子女撫養權和撫養費問題進行協商。如果原告不同意撫養子女,在對方公告送達后不在現場,法院判決原告撫養被告且下落不明的,對原告來說是輕負擔。如果被告被判撫養被告,無疑是一紙空文,孩子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法院將左右為難。

4.財產狀況很難搞清楚。
在缺席審判中,原告不知道被告在下落不明期間獲得的財產,也不能具體核實,因此經常有遺漏。這種情況下,夫妻財產分割僅限于夫妻共同生活期間取得的財產,但同時可能存在虛假問題。原告為了獲得更多的財產,可以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隱瞞共同財產。如果涉及到更多的財產,一旦被告出現,必然會產生糾紛。
5.離婚目的很難認定。
缺席判決對一些名義上的婚姻關系起到了一定的化解作用,但不排除部分當事人為了達到離婚目的而規避法律。比如為了逃避計劃生育,女方懷孕后夫妻外出逃逸,男方以女方下落不明為由提出離婚,使離婚虛假,逃避法律的行為真實。
上海專業打離婚官司的律師 以上是“離婚案件缺席判決有什么弊端?”答案是,法院在特殊情況下確實會缺席判決,但往往會更加謹慎。
上海離婚律師解讀:離婚時法院在 | 上海離婚律師解讀:出軌的一方在 |
上海離婚律師解讀:離婚財產分割 | 上海離婚律師解析:出軌對離婚財 |
上海離婚財產怎么判?律師來告訴 | 上海離婚律師視角:如何處理殘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