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訴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就是否離婚或者財產的分割、債務的分擔、子女的撫養等問題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而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后,通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系的一種離婚制度。本文根據訴訟離婚的相關知識,講解了離婚訴訟需要哪些條件的知識。
訴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就是否離婚或者財產的分割、債務的分擔、子女的撫養等問題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而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后,通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系的一種離婚制度。在我國《婚姻法》規定的離婚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協議離婚,另一種是訴訟離婚。除此以外,不存在其他的離婚方式,“分居滿兩年,可自動離婚”的說法是錯誤的。
我們來說說訴訟離婚。與協議離婚相比,訴訟離婚費時較長、花費較大,但許多離婚案件必須采用訴訟方式才能解決。
那么訴訟離婚的條件有哪些?,訴訟離婚的適用條件非常簡單,只要當事人一方認為夫妻感情已經破裂,并且不能就離婚達成一致意見的,就可以訴訟離婚。當然,若一方當事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一方下落不明的,也應通過訴訟方式離婚,這是訴訟離婚的特殊情形。
訴訟離婚的程序可分為起訴、審理、判決三個階段。每個階段都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問題:
起訴階段需注意的問題有:
一、訴訟主體資格問題。原告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個人,即必須是夫妻中的其中一方。被告必須明確,即必須是夫妻中的另一方。
二、訴訟時效問題。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在六個月內,原告不可以再起訴離婚。除此以外,當事人可在任何時間起訴離婚。
三、法院管轄問題。當事人必須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離婚,離婚訴訟,原則上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但在特殊情況下,也可以由被告經常居住地法院、原告住所地法院或原告經常居住地法院管轄。
四、提交的材料問題。訴訟離婚,原告需提供起訴狀、婚姻關系證明、身份證、財產清單、證據等材料。
審理階段需注意的問題有:
一、親自到庭應訴。離婚案件,除當事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由其法定代理人出庭外,必須當事人親自出庭。原告若不出庭,會按撤訴處理;被告若不出庭,會缺席審理。
二、證明自己的主張。原告必須提供充分證據證明夫妻感情已破裂確無和好可能,被告必須提供證據證明夫妻感情并未破裂。
三、調解程序。調解是訴訟離婚的必經程序。
判決階段應注意的問題:
一、第一次訴訟離婚,法院一般都不會判決離婚。
二、一審判決離婚后15日內,當事人任何一方都不可以再結婚。需等15日后,上訴期已過,一審判決生效后,才可以再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