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上海房屋出租糾紛律師,上海房產買賣律師
答:個人房屋出租需要的手續有:一是租賃雙方簽合同,約定定金、租金和違約金等;二是雙方互留對方復印件資料。承租方留出租方的身份證,房產證復印件,出租方留承租方的身份證復印件;三是登記并檢查室內家具、電器,設施設備的數量、新舊及使用狀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條 【租賃合同定義】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租房子時要注意哪些方面
(一)不要輕信低價虛假廣告。
(二)認真查看房地產經紀機構(分支機構)《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原件。按現行規定,無論是房地產經紀機構還是其下設的每個分支機構,均應辦理注冊登記及資質核準手續。
(三)簽好房地產經紀合同。簽訂合同之前務必要認真閱讀合同各項條款,對房地產經紀機構出示的格式合同有異議的,可對該合同條款進行修改后再簽字或簽訂補充合同。簽訂合同時要查看簽署合同的執業房地產經紀人的資格證書。
(四)承租、購買房屋時,要事先查驗產權人(出租人)的房屋所有權證及身份證明。確認房屋具備出租、出售條件后,方可簽訂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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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做合法交易、辦正規手續。從事房屋租賃活動時,應到所在區縣國土房管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從事房屋轉讓活動時,應如實填報真實銷售價格、依法納稅,不給違法經紀機構制造黑箱操作、非法賺取差價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