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件夫妻分居期間的注意事項都有什么?上海離婚知名律師為您解答。
1.分居期間的財產所有權
夫妻分居期間,婚姻關系仍依法存在。未達成協議的,雙方的收入仍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按共同財產分割。夫妻單方面聲明分居期間財產無效,必須經對方認可,視為個人財產。
2.分居期間的債權債務
根據法律規定,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包括分居期間),可以書面約定一方取得的財產屬于其個人,另一方的外債由借款人自行承擔。同時,為了避免惡意協議不利于債權人逃避債務,法律規定,夫妻之間的類似協議必須明確通知債權人。只有夫妻一方有證據證明債權人知道夫妻的財產。債務由各自承擔的協議可以對抗對方的債權人。
3.分居期間子女撫養問題
撫養孩子是父母的法律義務。即使夫妻離婚或分居,一方對子女的撫養責任也不能免除(除非子女成年或父母喪失撫養能力)。因此,分居期間單獨承擔子女撫養義務的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支付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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