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民間所稱的“案底”就是進入個人檔案,僅僅指犯罪行為人承擔刑事責任后,相關部門將其定罪的情況記錄檔案的行為。消除檔案中刑事責任的記錄(所謂案底)基本是不可能的,只有在個別地方有一些相關規定和司法解釋,認為可以對未成年犯罪的行為人積極悔改的可以在檔案中封存犯罪記錄。
如果是一般違法行為,比如說打架、嫖娼等,屬于《治安管理處罰法》調整的范圍,要受到行政處罰,會留下行政處罰記錄。
如果是涉嫌犯罪的行為,比如故意傷害罪、盜竊罪等,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受到刑事處罰,留下刑事處罰記錄。
而我們一般所說的案底特指刑事處罰記錄,行政處罰記錄并不會對公民生活造成太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