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判刑案底終身無法消除的,全國聯網。
2、判刑過后無法開具無違法犯罪經歷證明,很難通過政審。
3、國家單位工作需要有家人政審材料,尤其是父母,所以會影響子女的前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可知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1、判刑案底終身無法消除的,全國聯網。
2、判刑過后無法開具無違法犯罪經歷證明,很難通過政審。
3、國家單位工作需要有家人政審材料,尤其是父母,所以會影響子女的前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可知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