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律師嘉定 答:這種情況一般不會發生。各看守所都有相應檢察院駐所檢察室,他負責監督看守所的一切活動是否合法,其中,超期關押是其檢察的重要一項,發現問題立即糾正并上報檢察院領導。逮捕三年不判幾乎不會發生,公、檢、法辦案都是有嚴格的時間限制,即使有補充偵查也要不了三年時間。
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經過3個階段,即偵查階段(公安機關)、審查起訴階段(人民檢察院)和審判階段(人民法院)。一般情況下,公安機關偵查階段是兩個月。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一個月,檢察院認為構成犯罪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審判階段一般是兩個月,一般情況下是五個月。如果需要延長時間可以到八個月多月。公安機關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對于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后的24小時以內進行訊問。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后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受委托的律師有權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關的案件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