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加盟了一個店,那時預定名額交了個預定定金,沒有簽訂任何合同,預定時間是到3.1號,我3.4號提出退還定金,對方拒絕退。當初交定金談時候說是可以退還定金的,現在說我們違約超過約定時間
一、如合同期滿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押金應予以退還的。如果不退則屬于違約行為,違反了合同法的規定。
二、如果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賃合同退租的情況下,屬于違約,如合同中約定此種情形押金不予退回,依約定;
三、押金是否可以退還以及應該怎么退則要看租賃合同中對違約責任是怎么約定的,如果約定了違約不退押金的情況下,出租人有權不退回押金;此種行為是不違法的。
根據合同法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
【違約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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