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中國勞動者有臨時工和正式工的區別。但根據我國現行勞動法,所有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因此,臨時工和正式工不再區分,臨時工的就業形式也不再存在。臨時工辭職,向誰要錢?上海勞動合同律師為你解答。
用人單位有義務與全體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即使在臨時崗位上工作,也可以要求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要求單位依法建立各種社會保險,享受相關福利待遇。然而,這種勞動合同可以不同于正式工作的工人。
勞動合同一般應具備以下內容: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條件、違反勞動合同責任。除上述必要條款外,當事人還可以同意其他內容。
在現實生活中,臨時工辭職有三種問題。同時,每種情況時間都不一樣。讓我們來看看:
1.簽訂勞動合同但仍處于試用期的臨時工辭職。臨時工辭職的,應當按照試用期的規定提前三天向用人單位辭職,臨時工辭職三天后離職。
2.簽訂勞動合同并試用期結束的臨時工辭職。試用期結束后,臨時工需提前30天向用人單位辭職,30天后辭職。
3.未簽訂合同的臨時工辭職。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臨時工辭職不受約束,可隨時辭職,當場離職。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事實上,我國法律上沒有臨時工的概念,所以只要臨時工簽訂勞動合同,臨時工就會按照《勞動合同法》的法律規定離職。
簽訂勞動合同的臨時工參照正式辭職條款,分為試用期辭職和試用期辭職。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辭職需要提前三天、三十天向用人單位提出辭職請求,離職期間為三天、三十天。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臨時工辭職時未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可以隨時離職,無需提前通知用人單位,辭職當天即可離職。解雇臨時工不需要支付賠償。臨時工與用人單位建立兼職就業關系,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雇員工。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可以簽訂口頭協議。
從事兼職工作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多個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不得約定試用期。
【非全日制用工終止】非全日制用工雙方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得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非全日制勞動報酬】非全日制勞動報酬標準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非全日制勞動報酬最長結算期限不得超過15天。上海勞動合同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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