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財政部、衛計委起草的《決定草案>,擬將邯彈鄲、鄭州等12地作為試點,實施“四險一金”,到底都包含什么保險呢?跟著上海勞動法律師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四險一基金”嚴格來講是五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一金”是指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這三種保險由企業和個人共同支付,保險費、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全部由企業承擔,個人不需要支付。值得注意的是,“四險”是合法的,“一金”是不合法的。
“四險一金”的繳納額度因地區而異,以工資總額為基礎。有的企業發基本工資和一些相關補貼,但有的企業只發基本工資,這是違法的。具體比例要咨詢當地勞動部門。至于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的退保,只有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才能領取,由保險登記部門開具。
比如養老保險到了法定年齡才能領,失業保險有條件才能領。你要去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同時辦理失業證和求職證,也就是說你失業后一定要有求職的意愿。失業后不想工作,就不能交保險金。另外,養老金和失業救濟金不能同時享受。
在試用期內是否我們應該可以享受保險是跳槽人士最關注的問題,有些研究學者認為這是因為試用期是合同期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所以在試用期內也應該上保險。另外,企業給員工上保險是一個國家法定的義務,不取決于當事人的意思或自愿與否,即使對于員工工作表示不需要上保險也不行,而且我國商業銀行保險發展不能完全替代人類社會責任保險。
相信大家已經了解什么是“四險一金”了,法律知識至關重要,在我們的權益收到危害的時候,一定要學會用法律的武器捍衛自己的權益,有任何法律問題,可以在網上咨詢上海勞動法律師,我們給您最好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