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監察大隊的作用在于監督用人單位,如果勞動者發現用人單位有違法行為,是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的。可以說,勞動監察大隊是一個起到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監督用人單位的機構。那么,勞動監察大隊受理范圍是怎樣的呢?上海勞動法律師關于這個問題整理了以下內容
一、任何單元、構造和國民對用人單元違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行為均有權向勞動保障部門舉報投訴。
二、 告發贊揚可分為維護權益舉報和檢舉揭發舉報:
1、維護權益告發是指舉報人覺得用人單元違背勞動保證法律法規行為直接侵害其合法權益,申請勞動保障部門依法保護的行為;
2、檢舉訐發告發是指任何單元、構造和國民向勞動保障部門檢舉揭發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行為;
三、吻合以下條件的,屬保護權益舉報:
1、有明確的被告發人和違背勞動保證法律法規事實;
2、舉報人是正當權益間接遭到侵害的個人和組織。
四、以下情況之一的舉報不予受理:
1、舉報人告發的事項屬于勞動爭議的;
2、舉報人已就統一究竟和要求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請求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
3、告發贊揚的違法行為已終了2年以上的。
投訴應準備的資料
一、維護權益告發應當到各級勞動保證部分背后舉報,填寫《舉報投訴登記表》,并應提代以下資料:
1、被告發單元注冊登記資料;
2、被告發單位違法事實;
3、被告發單元的名稱、地址和電話。
二、檢舉訐發告發可采用背后舉報、電話舉報和信函舉報等形式,并應提供以下資料:
1、舉報人的姓名、聯絡地點、郵編、電話;
2、被告發單元的名稱、地址、電話;
3、被告發單元違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事實。
《勞動保證監察條例》
第十五條 勞動保證行政部分實行勞動保證監察,有權采取下列調查、檢查措施:
(一)進入用人單元的勞動場合進行檢查;
(二)就考察、查抄事項詢問有關人員;
(三)請求用人單元供應與考察、查抄事項相關的文件資料,并作出解釋和說明,必要時可以發出調查詢問書;
(四)采用記載、灌音、錄相、照像或者復制等方式收集有關情況和資料;
(五)托付會計師事務所對用人單元人為領取、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進行審計;
(六)法令、法例劃定能夠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采取的其他調查、檢查措施。
勞動保證行政部分對究竟清晰、證據確實、能夠當場處理的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有權當場予以糾正。
根據以上內容,我們不難發現,其實勞動監察大隊受理范圍還是很清晰的,勞動者可以對比自身情況進行相關法律法規的咨詢,以便于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面對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要有一個清晰的認識,不采取過激行為,理性的投訴至相關負責機構才能更快捷的成功維權。有法律問題?歡迎您在線咨詢上海勞動法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