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發生后應第一時間撥打120電話搶救傷者,122或者110電話報警,保護現場并在現場等待交警前來處理。

二、配合警方調查,如實供述事實經過。交警部門到來之后,如實供述事故發生前后的情況,不要隱瞞、欺騙。以上兩點可以構成自首情節,根據刑法規定,自首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三、及時聘請律師介入案件。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后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權聘請律師。律師可以會見到被羈押的當事人,安排犯罪嫌疑人的生活,調取證據,申請取保候審等,律師越早介入,越能充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四、積極與被害人家屬協商,給對方一定的經濟補償,安撫受害人家人情緒,同時盡量取得受害人或其家屬書面諒解。該階段可以委托律師出面,一方面可以穩定受害人家屬情緒,另一方面可以拒絕被害人家屬的無理要求,能夠促進雙方達成諒解協議,這是酌定從輕或者減輕的情節,可能獲得緩刑。
五、無論是取保候審狀態還是被羈押時接受訊問或參與開庭審理,注意態度及方式方法,因為認罪悔罪態度也是法官最終定罪量刑時考量的因素之一。
總之,當遇到嚴重交通事故時無論是肇事方還是受害方,由于對法律專業以及處理流程的陌生加之情緒的不穩定,草率處理問題或訴諸過激行為往往事陪功半,及時委托專業法律人員介入案件,處理糾紛方為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