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執(zhí)行。
二、取保候審的保證方式為保證金或保證人
保證金的保證數額在1000元人民幣以上,具體由辦案機關根據案件性質等因素確定,常見的會在5000元以上。
關于保證人保證方式,首先保證人的條件為:與本案無牽連; 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有固定的住處和收入。
其次、保證人沒有盡到監(jiān)督保證義務時需承擔的責任包括:①行政責任:罰款 ②刑事責任;③民事責任:連帶賠償責任。如果取保候審的被告人同時也是附帶民事訴訟的被告人,保證人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以其保證前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提起的訴訟請求數額為限。
三、被取保候審人應遵守的規(guī)定
未經執(zhí)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四、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法院在各自的職權范圍內均有權對當事人采取取保候審措施,三個階段取保候審的期限均為12個月。
五、取保候審人違反規(guī)定的后果
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保證金,并且區(qū)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jiān)視居住、予以逮捕。
如果當事人在取保候審期間再次犯罪的:①暫扣保證金;②故意犯罪的,沒收保證金;過失犯罪的,退還保證金。
上海普陀區(qū)刑事律師說說刑事拘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