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享有安全權、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索賠權、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權、知識權、人格尊嚴權和監督通報權,這是消費者最基本的權益。
二、不忘了要發票。發票不僅是購物憑證,也是消費者維權的基本證據。
3.記住維權期限:
國家對部分商品的維修、更換和退貨時間作了如下規定:(1)7日。產品銷售后7天內出現性能故障,可以選擇退貨、更換或修理;(2)15日規定。產品銷售后15天內出現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更換或修理;(3)三包有效期規定,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4)30日和5年規定。維修人員應確保維修后的產品能正常使用30天以上。生產者應確保產品停產后5年內繼續提供符合技術要求的備件。
消費者維權方式:
㈠談判和解。顧客和經營者在發生爭議后,在自愿、互諒的基礎上,通過直接對話,擺出事實,講道理,分清責任,達成和解協議,使糾紛得以解決。這是一種快速、簡單的爭議解決方案,無論對于消費者還是經營者來說都是理想的方法。
㈡投訴調解。消費者與經營者之間發生消費者權益糾紛后,要求消費者保護委員會進行調停,即第三者對糾紛雙方當事人進行說服、說服、協調,促進雙方解決糾紛。
顧客投訴時要注意四點:
1.消費者合法權益受損,一般按管轄范圍受理;
2.消保委員會未能解決的,消費者可以委托消保委員會進行損害鑒定,提供證據
3.消費者應盡快選擇投訴或起訴,以保護自身權益;
4.消費者向有關行政部門上訴,向人民法院起訴,都是法律賦予消費者的權利。
㈢行政訴訟。在消費者與經營者之間發生權益糾紛后,可以要求有關行政部門解決糾紛,具有效率高、速度快、力度大等特點。當消費者決定投訴時,一般采用書面形式,并注明要求、理由和事實依據。如果與經營者達成和解,可以撤回投訴,并請相關行政部門作出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