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好的離婚律師 出具哪些證件和材料
(1)雙方的戶口本原件,集體戶口呢要把那個集體戶口的首頁和自己那一頁一起帶著。
(2)雙方的身份證原件。
(3)結婚證原件,如果結婚證只有一本了或者是兩本都被撕了或者都丟了的情況下呢,那你得回原來的地方去補辦一份或者開一份婚姻登記記錄也可以。
(4)離婚協議書要三份,到了民政局之后呢再簽字,自己留著的那一份呢民政局都會給你蓋著一個備案的章,證明和存檔的內容是一致的。
最后一份材料呢是雙方兩寸近期免冠單身照片兩張。這個照片不用提前照,去了婚姻登記處或者它旁邊都會有專門的照相館,能夠照出符合標準的照片。
1、申請。男女雙方就自愿協議離婚提出申請,申請雙方應當持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離婚協議書和結婚證,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2、審查。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申請依法進行嚴格的審查,主要審查雙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對子女扶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了協議。
3、批準。對于符合《婚姻法》規定雙方自愿離婚條件的,登記機關應在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準予登記,并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時起即解除夫妻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