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專業刑事律師 刑事責任的承擔方式主要是刑罰,依照中國刑法的規定,刑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種。
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
1.管制是對罪犯不予關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機關執行和群眾監督改造的刑罰方法。判處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單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勞動,在勞動中應當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為3個月以上2年以下,數罪并罰時不得超過3年。
2.拘役是短期剝奪犯罪人自由,就近實行勞動的刑罰方法。 拘役由公安機關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監管場所執行,在執行期間,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并罰時不得超過1年。
3.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監獄或者其他執行場所執行。“其他執行場所”,是指少年犯管教所、拘役所等。凡是被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有勞動能力的,都應當參加勞動,接受教育和改造。
4.無期徒刑,是人民法院判決的,對犯罪分子終身剝奪人身自由和政治權利,押送監獄執行強制勞動改造的重刑之一。
5.死刑分為死刑并緩期2年執行(死緩),與死刑并立即執行兩種死刑判決。
二、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
此外,對于犯罪的外國人,可以適用或者附加適用驅逐出境。
刑事責任的確定的對于當事人來說就是自己犯罪得到法律上的認定,如果自己處理不當或是在法院上的庭審出現問題,自己的后期判罰會比較被動,不過自己已經是犯罪人員的情況下自己的任何方式只是為減輕自己相應的撐出自己需要明白。
3月新規正式實行刑事年齡底線降到了12歲就是原來14是16歲,上海專業刑事律師 現在又降了12歲以上出現重大犯罪行為,同樣要承擔責任,原來沒有滿14周或者沒滿16周的就只能是進少管所,他不承擔刑事責任,這就是個漏洞,發生過不少這樣的悲劇,所以現在把這個漏洞補上了。
自己認為刑事責任的年齡上的低一點也是個好事情,因為法律的存在就是維穩維持社會的穩定很好理解不能出現漏洞,法律就應該像是一張漁網,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要保證每一個正常生活的人不受影響,保證每一個犯的罪的人都應該受懲罰,不能因為他年齡或大或小而有什么差別,他年齡小年少無知犯罪就不用承擔責任嗎?那不行,法律面前不講人情,做錯了就是做錯了就得接受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