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匯區房地產律師 親屬關系的公證、認證。
華僑或外籍華人必須向居住國公證機關申請證明申請人的職業、地址和他(她)在中國留下房地產的繼承人的親屬關系公證書。該公證書必須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根據領事條約,除兩國免除認證外)。華僑或外籍華人在與我國無外交關系的國家處理的公證書,必須經過該國外交部和與該國和我國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二、繼承權公證、授權書公證、認證。

申請者持上述經認證的公證書、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書、遺囑等到房地產所在地的公證機關辦理房地產繼承權公證手續。經公證機關審核后,認為符合我國法律規定的,發給房屋繼承權證書。如申請者不能親自到中國辦理繼承手續,可委托他人代為辦理。代理人在辦理房地產繼承手續時,應提交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應注明代理人的姓名、地址、代理權限,并由代理人簽字蓋章。委托書還應按規定辦理公證、認證手續。
三、房地產繼承訴訟由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適用中國法律。徐匯區房地產律師
華僑和外國華人在繼承中國房地產發生糾紛時,可以向房地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由人民法院依法裁決。根據中國繼承法的規定,華僑或外國華人繼承中國房地產,適用房地產所在地的法律,即適用中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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