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徐匯區排名的律師事務所 (一)洗錢行為與洗錢犯罪
洗錢犯罪,簡稱洗錢,簡單得說就是通過各種手段掩蓋犯罪收入的來源,使之合法化的過程。
國際金融行動工作組 的定義:“凡是隱匿或掩蓋犯罪所得財物的性質、來源、地點或流向,或協助任何與上述非法活動有關的人規避法律責任的,都是洗錢犯罪。”
我國《刑法》 規定:“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為掩飾、隱瞞其來源和性質……”
值得注意的是,洗錢行為與洗錢犯罪是有區別的。
洗錢行為,只要當事人從事犯罪受益或非法所得清洗,都構成洗錢行為,而不論其清洗的上游犯罪 是何種犯罪行為。洗錢行為并不一定都構成犯罪而追究刑事責任,有的可能是追究行政責任或民事責任。洗錢行為的范圍是很寬的,洗錢行為是否構成洗錢犯罪關鍵看各國法律對洗錢犯罪上游犯罪的規定。
在我國只有洗錢行為涉及的上游犯罪是屬于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時,其洗錢行為才視作洗錢犯罪,洗錢犯罪必須被追究刑事責任。我國的洗錢上游犯罪僅限定在四種犯罪活動,而國際上的趨勢是將洗錢行為和洗錢犯罪的外延統一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