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刑事律師事務所:昨日,吳亦凡工作室發布“嚴正聲明”,稱都美竹的的行為已構成違法及涉嫌犯罪,工作室已在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案。關于本案的細節,小編未深入研究,也不是太感興趣,畢竟演藝圈哪些個事,真真假假,也習以為常。但是,如果都美竹的披露信息若真像吳亦凡工作室所說完全是虛假或者沒有證據的,那吳亦凡可以從哪些法律方面去維權呢?以下言論僅從假設都美竹所述事實為虛假而進行的分析。
都美竹昨日微博長文透露受害的女孩子們一度患上抑郁癥、自殘、感染性病甚至為男方做過人流。并表示會保護其她受害者信息,要求吳亦凡“二十四小時時間準備開新聞發布會,向全網全社會宣告退出中國娛樂圈,永不踏入”,“用手一筆一劃的手寫一封給我們所有受害者的致歉信,放到你的微博上公示三天72小時”。
以下為吳亦凡今天早上的回應:
之前沒有回應是因為不想干擾司法程序的推進,但沒想到我的沉默卻縱容了造謠者的變本加厲,我已忍無可忍!本人只在2020年12月5日的朋友聚會中見過都女士一次,沒有灌酒、沒有收手機、更沒有她描述的各種“細節”,當天聚會人很多,都會作證!我很抱歉打擾到大家。我申明,從來沒有過什么“選妃”!沒有“誘奸”“迷奸”!沒有什么“未成年”!如果有這類行為,請大家放心,我會自己進監獄!!我對自己上述的所有話負法律責任!!
昨日在都美竹的炮轟下多個品牌宣布將于吳亦凡解約,與此同時,韓束在淘寶和抖音的店鋪直播間也涌進大量觀眾,淘寶直播間更是一度被擠爆。7月18日晚十點半,中央廣播電視總臺推出的聚合分發平臺云聽App也在官方微博表示,已終止與吳亦凡的一切合作,其不再擔任云聽“聲音推薦官”,云聽App及第三方平臺賬號已對吳亦凡參與錄制的全部內容做下架處理。”
截至目前,和吳亦凡合作的品牌中僅韓束和云聽App明確提出解約。吳亦凡此前代言的品牌還有樂堡純生、蘭蔻、康師傅冰紅茶、立白、路易威登、寶格麗、滋源、歐萊雅男士、得寶、華帝、保時捷、王者榮耀等。
除韓束和云聽App外,上述品牌都暫未表示和吳亦凡解約,但滋源、立白、王者榮耀、康師傅冰紅茶、華帝、保時捷品牌官方微博中均已經無法搜索到吳亦凡相關內容,吳亦凡轉發的品牌相關內容也變成了沒有查看微博權限的狀態。
此外,吳亦凡的微博置頂原本是央視新聞發布的吳亦凡新歌,目前央視的這條微博也成為了被權限的狀態。天問一號祝融火星車官方微博也刪除了吳亦凡唱的主題曲。
對于和吳亦凡曾經合作過的品牌,7月18日晚九點半,良品鋪子在微博說明稱,“就網友關于良品鋪子前代言人咨詢說明如下:良品鋪子與吳亦凡先生代言合作已于2020年11月到期,相關宣傳合作也已終止。”
一、 可以主張對方侮辱
侮辱是指以言行侮弄羞辱別人,使對方人格或名譽受到損害。都美竹是聰明人,從她發布的內容來看,看似都是在描述事實,并沒有惡語相加,所以說如果想要證明她存在侮辱行為很難。
二、 可以主張對方誹謗
誹謗是指行為人因故意或過失而捏造并散布某些虛假的事實,損害他人名譽的行為。從誹謗的概念可以看出,誹謗必須是捏造事實,也就是說吳亦凡必須證明都美竹的披露是虛假的、捏造的事實。小編個人認為,都美竹能搭上自己前程進行公開實名披露,估計要證明是假的沒那么容易。
三、可以主張對方侵犯隱私
隱私權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寧與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擾、知悉、收集、利用和公開的一種人格權。侵犯隱私就是宣揚他人隱私,使得他人的名譽受到損害的,都美竹的披露涉及到吳亦凡私生活,涉及侵犯隱私了,如果都美竹的披露都是真實的,那么吳亦凡可以以此為由來主張侵權,但是如果事實如此,吳亦凡會為了主張隱私侵權而承認都美竹的披露嗎?這無疑是自掘墳墓。
如果上述幾個方面,吳亦凡可以舉證成功,那么他可以從哪些方面去追究都美竹的責任呢,1、民事方面可以主張侵權損害賠償;2、行政方面可以由公安機關對其行政拘留及罰款:《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3、刑事方面可以主張侮辱、誹謗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通過信息網絡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以上是分析吳亦凡維權可能著手的方向,但是重點是要有證據,也就是說即便都美竹發布的內容是虛假的,但吳亦凡無法舉證進行推翻也是徒勞的。另外,小編也想說下自己的觀點,如果都美竹披露屬實,為何不提交公安機關調查并追究吳亦凡的刑事責任,畢竟“誘奸”、“迷奸”可不是自訴案件哦,應由公安機關介入調查的。上海刑事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