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介紹
近日,北京市順義公安局破獲了一起代寫代發論文的詐騙案件,逮捕了數百萬犯罪團伙詐騙分子。
據受害者張先生介紹,他將于2021年評定中級工程設計師職稱。為了方便起見,他在網上找到了欺詐者劉編輯的信息。在雙方溝通的過程中,劉編輯表示,他可以在國家期刊上發表張先生的論文,但當張先生向所謂的劉編輯提交他辛勤工作的論文時,犯罪分子說張先生的論文質量不高,但他可以提供寫作和分發服務。因此,張先生向劉編輯支付了2000元。
然而,當張先生拿著劉編輯發來的期刊來評估他的頭銜時,他一眼就被工作人員看穿了。后來,當張先生向劉編輯要求聲明時,他被勒索。后來,順義區公安機關介入調查,最終逮捕了河北省的詐騙分子。
上海詐騙罪律師分析
造假論文需要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學術不端行為一般是指捏造數據、篡改數據、剽竊三種行為。目前,我國法律只會對學術不端、論文欺詐等行為給予一般行政處罰,如剝奪欺詐者的一些資格,但事實上,如果論文剽竊,欺詐嚴重,可能構成侵犯作權罪。
根據我國刑法,侵犯作權罪是指未經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文字、音像、計算機軟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獨家出版權的書籍,未經制作人許可復制發行音像制品、制作、展覽假冒他人簽名的藝術作品,非法收入較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
在這種情況下,受害者張先生將受到一定的行政處罰,但不構成侵犯作權罪,因為他代表論文行為沒有利潤目的,但欺詐團伙可能構成侵犯作權罪和欺詐罪,如果欺詐者侵犯作權欺詐,那么可能構成涉及犯罪,是一種犯罪,即實施某種犯罪罪手段或結果行為和其他犯罪。
只有通過適當的方式進行學術行為,才能維護公平有序的學術環境,產生一批高素質的人才。如果學術欺詐是以代寫代發論文的形式進行的,無疑會降低職稱評選的含金量,讓真正有造詣的人承擔不公平的待遇。上海詐騙罪律師
區塊鏈時代的審判之刃:上海詐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