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希望你好自為之,再亂發小心你的小命。”這是鄭女士近日收到的私信之一。10月5日,鄭女士告訴紅星資本局,自己購買了伊利品牌的一款零食,打開小袋包裝后發現其中有蟲。她把拆封視頻發布至網絡后,竟然收到了“死亡威脅”。當天,伊利股份(600887.SH)的相關負責人對紅星資本局表示,品牌方已經追溯該批次產品,并對同批留樣進行了檢測,各項指標均合格。他們正在和消費者聯系,希望把產品送到三方權威機構核查檢驗。至于“死亡威脅”,該負責人稱,產品品牌方公司上上下下火速開啟全員排查。經查證,發送相關信息的網友不是公司的員工,希望消費者報警,他們愿意配合警方調查。
其實從法律上來看 ,就是三個點的問題
第一,食品問題的原因。
是正牌商家的問題,是買到了假貨,還是放過期了。
當然,最灰暗的想法可能是自己放過期了。
第二,才是如何救濟的問題。
存在產品問題,才有權利救濟的問題。無e損害,無救濟
可以提民事訴訟,要求違約賠償
也可以舉報給有關部門,讓有關部門核實。
第三個點,是被恐嚇的問題
假設真的存在,死亡恐嚇的性質是更惡劣的!上海市損害賠償案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