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患者的知情權包括哪些方面? 侵犯患者案,上海侵犯患者案律師,上海醫患糾紛律師
患者知情權被剝奪的原因包括很多方面:患者一般由于由于缺乏足夠的專業知識,患者通常處于弱勢、不平等地位。對于需要進行什么檢查以及用藥、治療方式,都由醫生自我作出單方面決定,患者只有盲目配合或執行,理解不理解,懂不懂都配合醫方的治療。現在人們的心態,只要出現毛病無論大小都喜歡去大醫院就醫,造成大醫院醫療資源相對短缺,小醫院門可羅雀。大醫院的醫生分身無術,超負荷運轉,沒有閑暇時間向患者解釋病情情況、預后、轉歸、治療方式、自己注意的事項等問題,導致很多患者對于自己就醫治療的全過程沒有足夠的了解,病因、病理、治療方式根本都不了解。
患者對個體的病況和醫治方法享有知情權,相應的醫師就有對患者詳盡告知的責任。即醫師有經過患者同意后才可進行有關檢查、治療的責任;并且有回答患者對醫治有關疑問的責任;有告知后防止患者發生心理隱患影響的責任。
醫師在對患者實行告知的時候,也要注意適度,以防止對患者的疾病醫治和恢復減少不良影響為宜。醫師可以向患者近親屬或其他聯系人介紹病況,這視為對患者知情權維護的延伸。
要保證患者的知情權,除了靠醫療職業加強自律外,更需要制度的保證。立法部分應趕快完善有關的法律規定,政府有關方面也要完善監管辦法,加大法律力度。經過加強監管,平衡醫患兩邊的權利責任聯系,充足保證患者在醫療過程中的知情權。
我為啥吃這種藥?
之所以強調“我”,是要醫生考慮到你的具體情況。比如,如果醫生為你開了他汀類調脂藥,你就要問:“以我這個血脂水平,結合我的年齡、性別,服他汀藥真能降低心肌梗塞和中風的風險嗎?”專家介紹,如果你僅是“骨量減少”,沒有達到骨質疏松癥的程度,醫生給你開了藥,你要問:“我吃這個藥能預防骨折嗎?”
有沒有“老藥”可用?侵犯患者案,上海侵犯患者案律師,上海醫患糾紛律師
當醫生開出新藥、貴藥時,你要問一下:“有沒有相同成分的‘老藥’?”如果這是一種全新的藥品,你還要問:“我用這種新藥有什么好處?”專家介紹,如果醫生不十分肯定,你就得問問“是否有其他治療方法?”
要不要改變生活方式?
改變生活方式對控制病情意義重大,如對輕度抑郁癥患者而言,多鍛煉可能和吃藥一樣有效。高血壓患者問問怎么控鹽,2型糖尿病患者需要問問如何減肥。
是否干擾其他藥物?
在過去10年里,1/5美國人同時吃3種或3種以上慢性病藥物,這些藥物該如何分配服藥時間,以及吃抗過敏藥、止痛藥、感冒藥等非處方藥時,需要注意些什么,這都要問清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