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浦離婚律師 答:婚前財產結婚后過戶給另一方后是否算共有財產要根據具體的情況分析:
1、如果在過戶中明確約定該財產為對方個人所有的,則應是對方個人財產而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2、如果沒有明確的約定而將婚前財產過戶到對方名下的,一般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婚前付首付的房子,婚后共同還貸的,按照比例分配,婚前支付的房屋價款為個人財產,婚后支付的房屋價款是共同財產。也就是說除去首付以及婚前一方所償還的部分,剩下的就是婚后一次性還清的那部分,那部分資金算作你們共同財產。房屋是不動產,其所有權的取得是以登記為準,登記之日為法律認定的所有權取得之日。一般情況下,以房產證辦在結婚證之前還是之后,判斷是否為夫妻共同財產。所以說如果是婚前個人出資購買,所以用于購買房屋的這部分錢就屬于個人財產,在離婚時不能作為共同財產分割。如果房產證取得的時間是結婚后,而且你們又沒有特別約定的話,應是夫妻共同財產。
楊浦離婚律師解讀:一方婚前擁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