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閘北區拆遷律師 現實生活中肯定有這樣的例子,在拆遷過程中,被拆遷人去世了。那么這時候應該怎么辦呢?小編認為要區分不同的階段,根據去世的時間來確定相應的后果。
最簡單的是被拆遷人已經簽訂了安置補償協議且已經按照協議獲得補償,這種情況下只需要對拆遷補償所得繼承就行了,遺囑優先,有遺囑按照醫囑分配,無醫囑按照法律規定繼承,對屬于死亡的被拆遷人的個人遺產由其配偶,父母,子女平均分配,上述親人不存在由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母繼承。
還有一種是被拆遷人已經簽訂了安置補償協議但是還沒有獲得補償,這種情況也比較簡單,也只是繼承的問題,等到取得利益時按照上述第一種情況進行繼承。
最后一種是被拆遷人在簽訂安置補償協議前就去世了,此時的繼承就不是補償了,而是房屋。這種情況下首先要明確房屋的所有權人,繼而明確誰有權拿到補償。
二、被拆遷人死亡拆遷安置補償怎么發放?
貨幣補償的金額,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的,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當依照規定,計算被拆遷房屋的補償金額和所調換房屋的價格,結清產權調換的差價。
房屋拆遷補償標準的計算公式:
拆建單位依照規定標準向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金。一般有:
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周轉補償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3、獎勵性補償費,用于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愿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
由宅基地區位補償價、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構計算公式為:房屋拆遷補償價=宅基地區位補償價×宅基地面積+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
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城市公有房屋管理的若干規定(修正)》:
十、公房買賣必須按房管機關的規定進行。
(一)賣方憑《房屋所有權證》出售。單位買房,須持有本單位歸口的市級主管部門或區縣級領導部門同意買房的批準文件;個人買房須有本市正式戶口。
(二)全民所有公房的賣房價款,只準用于房屋建設,或上交同級財政,不準挪作它用。
(三)必須經區、縣房管機關審查批準,辦理立契過戶手續,按規定交納稅費。非經批準,不得擅自買賣。違者,由區、縣房管機關處買賣雙方以成交價1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超過3萬元。處罰后按規定進行審查,不符合條件的,不予立契過戶。
(四)必須按照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房價標準確定房屋價格。公房所有權單位以房屋折抵投資與其他單位合營企業,須經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機關評定房價。禁止高價買賣公房,禁止以合營為名變相高價買賣公房,禁止倒賣公房或居間牟利等非法活動。違者,上海市閘北區拆遷律師 由區、縣房管機關處買賣雙方(含中間人)以非法所得2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超過3萬元。
十二、公房租賃,必須遵守房管機關的各項規定。
(五)承租者外遷或死亡,原同住者要求繼續承租的,須經出租單位同意,并新訂租賃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