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拆遷律師事務所 2019年12月25日是蔡某生活中的好日子。這一天,他獲得了國務院的最終獎項。這是他每天都在等待的消息,也是他的希望。
蔡某是某省省某地市屯溪區屯光鎮的居民。國務院最終裁決撤銷某省省人民政府關于蔡某房屋及周邊集體土地的決定。
這種“人民控訴”始于2017年的一次強拆。2017年5月,某省省某地市屯溪區以“尤溪口二期棚戶區改造工程”為名,征地拆遷。在征地范圍內,村民蔡某的房屋因被認定為“違法建筑”而被確定強制拆除。蔡某拒絕接受這一點。2017年8月至2019年12月,向某地市屯溪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強制拆遷通知書》,并向某省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申請批準征地,向國務院申請復議決定。
2017年10月20日,蔡某接到判決,請求撤銷《強制拆遷通知書》。同年11月24日,某省省政府維持了原關于征地的批復。由于推理內容無法說服蔡某,蔡某堅持向國務院申請復議。
國務院對省政府行政答復的合法性作出裁定是否更為常見?蔡某律師、北京盛庭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杜珍告訴《中國房地產報》,作為一個非常高的政府,省政府做出的行政決定很難撤銷,尤其是有關征地的批準文件。國務院作為最高行政機關,直接決定具體行政行為的案件數量并不常見,裁決結果大多是維持省政府的復議決定和征地批準。即使出現少量所謂的“國務院勝訴案”,省政府的復議決定往往也只是因為程序上的瑕疵而被撤銷。“在實踐中,這一次,當國務院撤銷征地復議批準時,征地的合法性不存在。沒有征用的土地不能再征用,已經征用的土地也可以申請國家補償。”
原某省省國土資源廳稱,2013年10月,原某地市國土資源局、某地市屯溪區人民社會保障局制定了《關于征地拆遷補償標準安置方式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并送達被征用的集體經濟組織,告知其擬征用建設用地的項目名稱,被征用土地的位置、被征用村莊的群體和面積、征地拆遷補償標準。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出具了不要求聽證的《返回證明》,由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和部分村民代表蓋章簽字。原某地市國土資源局也組織了征地調查確認工作。原某省省國土資源廳還補充說,這批土地利用報告齊全,符合土地利用審批要求。
某地市人民政府表示,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已依法履行補償標準和通知安置渠道的程序。
經初審,某省省人民政府認定該批土地不占用基本農田,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履行勘測定界、補償標準和安置方式通知、通知聽證、征地調查確認等程序;征地補償安置標準符合要求。蔡某表示,這批土地使用單位違法,程序不當,與事實不符,他不同意和支持。
某省省政府決定維持征地審批后,蔡某向國務院申請復議,要求撤銷某省省政府征地審批。“我就是想找個地方講道理,想試試。”蔡某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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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太狠了!”
2019年12月20日,國務院作出行政復議裁定,撤銷某省省政府關于蔡某房屋及周邊集體土地的決定。
五天后,12月25日,蔡某收到了國務院的行政復議決定。當提到國務院的行政裁決時,蔡某高興地說,結果出乎意料。“向國務院申請復議后,沒有消息,一直到12月25日才收到。看了裁決,對我來說真的太難了!幸好有這么個合理的地方。”
縱觀國務院對蔡某的行政復議裁決,我們可以發現,國務院在征地批復中撤銷蔡某房屋及周邊涉及的集體土地的決定,是基于征地機關對涉及的集體土地所有權的錯誤認定。
經審理,國務院查明,蔡某宅基地所在的土地屬于屯光鎮原茶園小區。雖然茶場社區于2014年6月被撤銷,相關居民被并入尤溪社區,但在2013年本案作出征用審批決定時,茶場社區與尤溪社區同時并存。涉及的征地審批材料中包含了茶場社區部分待征用的土地,但相關部門并未向茶場社區出具征地前的通知、確認和聽證材料。
此外,國務院還查明,在《征地調查確認書》上被征地并簽字的農民不是原茶園小區的農民。
根據國務院的規定,茶園小區內的土地并未被撤銷,本案涉及的征地已被批準,但“茶園小區”一詞并未體現在所有的征地文件中。某省省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認定擬征用的土地為尤溪社區所有,是權屬認定上的錯誤。同時,他們沒有履行原茶園社區的通知和確認程序,與相關規定不符。
考慮到原茶場社區與尤溪社區土地的交織和土地利用現狀,國務院最終裁定撤銷征地審批中關于蔡某房屋及周邊集體土地的決定;撤銷某省省人民政府行政復議決定。
很多人最關心的是,為什么在國務院的最終裁定中,認為地方政府在征收土地時,將涉案土地認定為尤溪社區所有,這是一個權屬認定錯誤。
在這個問題上,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北京市物權法研究會常務理事宋剛表示,關鍵在于茶場社區并入尤溪社區時的行為。宋鋼解釋說,社區調整不同于其名下的土地產權調整,因為集體土地所有權屬于合作經濟組織,但本質上不屬于社區,后者是一個行政范疇。所以即使社區行政分割,土地所有權也沒有轉移,集體土地的產權也沒有改變,仍然屬于經濟合作社,也就是背后的村民。由于征地未征求原茶園小區村民意見,征地批復無效。
李杜珍在采訪中表示,蔡某的土地權屬問題是事實問題,而不是法律問題,因此地方政府和國家層面對土地權屬的理解并無差異。李玉珍強調,總的來說,征地程序是自下而上申報的,下級政府部門(主要指某地市屯溪區國土部門)在土地調查過程中犯了錯誤。省政府作為復議機關沒有進行實體調查,而只是進行書面審查。下級機關上報的材料從歸屬上自然沒有問題;在國務院執政階段,很明顯國務院法制辦的工作人員去了某地市的房屋所在地,實地勘察,走訪了當地政府部門和基層組織,很快經調查發現權屬有誤。
“行政權應當尊重司法權”
這項裁決引起了法律界的關注。許多法律從業者告訴《中國房地產報》,近年來,全國大多數三四線城市以棚戶為契機,掀起了一場城市化運動。隨著征收與拆遷浪潮的到來,征收與拆遷的矛盾更加激烈。他們認為,大多數地方政府在做征地審批的時候,征收和拆遷也是同時進行的,甚至會出現少批、違法批地等行為。但由于拆遷已經完成,本案涉及的土地已經被征用拆遷。在大部分實施完成后,一旦地方政府的征地審批被撤銷,就會產生一系列的連鎖反應。即使征地審批違法,也很難撤銷,尤其是省政府。對于征收部門來說,對他們的處罰往往并不嚴厲。“但是撤銷征地審批意味著征地行為已經失去了依據,征地行為是違法的。如果征收部門已經完成征地行為,被征收人想追究政府部門的責任,政府部門需要承擔一定的后果,這將使政府部門在今后進行類似審批時更加謹慎。”
其中一位律師表示,從司法角度看,國務院撤銷征地審批的決定,將進一步推動地方政府依法行政,這是核心意義;對于被征收人來說,他們的權益也可以得到更好的保護,因為普通人在征地拆遷過程中信息很少。如果地方政府能夠嚴格按照法定程序辦事,那么很多方面的監管和審批都是可以保證的。遺憾的是,目前很多地方在具體實施時還處于不足的狀態。
上海拆遷律師事務所 另一名法律工作者警告說,現實中,集體土地暴力拆遷事件層出不窮,從中可以看出行政權力是強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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