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第二百一十一條 單位犯本節第二百零一條、第二百零三條、第二百零四條、第二百零七條、第二百零八條、第二百零九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罪名精析
釋義闡明
本條是對單位犯本節有關條文規定之罪及處刑的規定。
本條規定的“單位犯本節第二百零一條、第二百零三條、第二百零四條、第二百零七條、第二百零八條、第二百零九條規定之罪”,是指單位觸犯本節有關條文的規定構成犯罪的情況。
本條關于單位犯罪的處刑規定,采取了雙罰制的原則。即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同時對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規定依照各該條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