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付款=總房款—客戶貸款額
貸款額=合同價(市場價)×80%(首次貸款額度最高可達80%)
二手房首付計算方式:
凈首付款=實際成交價—客戶貸款額(凈首付款:不包括國家稅費和中介服務傭金的首付款)貸款額=二手房評估價×80%(首次貸款額度可達80%)貸款額估算方式,可用合同價×85%,預估出大致評估價格。
購房者在購買房子的時候采取貸款的方式,要確定這個房子總價多少錢,首付多少,而總價減去首付就是貸款的錢。首付是不能貸款的,所以購房者你的手上必須要有些現金,一般的首付是30%。如果你手上的錢多于首付的30%,那么你還可以再給現金,這樣做的原因是減少你貸款的錢,因為貸款是要利息的,這樣從總額來說,給的現金越多,貸的越少還是合算的,當然這個得看自己的情況。買房首付一般是:
1、辦理按揭利息最低的是公積金貸款。
2、首次置業者,首付在30%以上。二次置業者首付40%以上。
3、根據地方政策首付有百分之20的情況。
4、月供多少要看貸多少錢供多少年。
普陀房產律師 購買期房要慎防這些風險(相關房產知識請點擊這里)
銷售人員的口頭介紹“未必靠譜”
簽訂銷售合同前,看清費用明細。《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要求,開發商必須在售樓現場公示“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公示牌”“商品房銷售相關信息公示牌”和“車位(庫)銷售明碼標價公示牌”,銷售現場須提供一種以上的價格查詢方式,但標價內容應當一致。
在檢查過程中,物價部門相關工作人員還發現,少數樓盤銷售現場沒有任何在售房源的價格標示,可售房源、每套商品房價格僅通過銷售顧問向消費者報價;個別樓盤銷售現場雖然放置了標價牌、價目表等,但未按規定公示備案價格、容積率、車位配比率等相關信息,存在標示內容不全或不規范的價格違法行為。
面對這一現象,物價局提醒,購房者在購房現場應當看清售房現場的明碼標價情況,而不只是聽取銷售人員的口頭介紹,避免出現看到的實際情況與銷售人員介紹不符的現象。
另外按照規定,開發商不得在公示牌標價之外加價銷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標明的費用。消費者在和開發商簽訂銷售合同前,務必看清開發商有無在標價之外收取費用或收取沒有標明的費用。
面積變動風險
有些開發商為了謀取最大的商業利益,在進行實測時,有意改變建筑面積、加大公攤面積,并且不明示公攤面積的數量和計算方法,以致商品房實際面積與銷售面積嚴重不符。如果不相等,就要查明原因或請開發商作出解釋,必要時要請專業測繪機構進行復測,以避免經濟損失。
產權風險
實踐中總有一些開發商以各種借口拖延辦理產權證。出現這些問題大約有以下幾種原因:開發商不具備開發商品房的資格(資質)、沒有辦理合法手續違規建房、將房屋抵押等。在簽署購房合同時就要認真審查開發商的土地情況、房屋抵押情況、以及建房的相關法律手續(審查五證),并約定不能及時辦理產權證的法律責任。
規劃變更的風險
開發商擅自變更規劃設計,在配套設施、綠地、容積率、環境設施等方面隨意改動,將小區中本是綠地的地方改做他用,有的加建新樓,有的變成了停車場。消費者購房時,對那些廣告下角字體極小的免責聲明,要予以特別注意。為此,消費者要特別注意審查合同內容的真實性,不僅要看大處,更要注意小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