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浦區拆遷律師 補償不合理、不到位,拆遷戶有權拒絕簽字搬遷
通常情況下,出于公共利益需要對國有土地上房屋進行征收時,征收具有強制性,一旦征收決定依法作出,被征收人不能拒絕征收的發生。
但是,被征收人如果對補償條件等不滿意,可以提出自己的合理要求,和征收方進行協商。在雙方談妥征收補償條件,并就搬遷補償事宜簽訂協議之前,被征收人有權拒絕交出房子。
對此,《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明確規定: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楊浦區拆遷律師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七條中有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
通俗理解,在這款規定中,提及的可能出現的違法逼遷手段主要有這幾種:暴力逼遷;借故威脅;斷水斷電斷路,影響拆遷戶正常生活秩序,等等。
“暴力逼遷”,一般體現為打人、毀物兩種形式。輕則可能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要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進行處罰;重則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故意毀壞財物罪等犯罪行為。
“借故威脅”,通常會體現為“威逼利誘”行為。比如說通過限制被拆遷人或其家人的人身自由;或者是通過被拆遷人及家人的工作單位、學校等向其做工作、施壓等,這都屬于“軟暴力”逼遷行為,可能構成濫用行政權力甚至非法拘禁罪。
“斷水、斷電、斷氣、斷路”,從字面意思很好理解,就是通過切斷水電氣路等方式,干擾被征收人的正常生活。水電沒有了,路也不通,被征收人的生活不方便,就很有可能會妥協搬遷。
征收領域不是法外之地,不管征收方是自己做出這些行為,還是通過第三方使出這些違法手段,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稐l例》中明確規定:“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補償安置實施前,房屋征收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對被征收房屋作勘察記錄,并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手續。
第十八條 房屋征收部門應當與被征收人依照本辦法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補償費支付方式、搬遷期限及搬遷費、臨時安置費、停產停業損失、獎勵等事項,訂立征地房屋補償協議。
實行貨幣補償安置的,應明確補償金額、支付方式和時間;實行遷建安置的,應明確宅基地或統一建安置房的位置、土地性質、面積及辦理宅基地審批手續的要求。
第十九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地房屋補償方案》公告規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征地房屋補償協議的,由房屋征收部門根據經批準的《征地房屋補償實施方案》,制定具體征地房屋補償方案并提供給被征收人,并要求其在規定期限內給予答復。
在答復期限內,可由執行人提出申請,各區政府、市直開發區管委會進行調解。答復期限屆滿,被征收人未作答復或答復不同意的,由房屋征收部門按照具體征地房屋補償方案實施補償安置,并向公證機構辦理證據保全手續。
第二十條 被征收人違反土地管理有關法律法規,阻撓國家建設征收土地的,由國土部門依法責令交出土地。
被征收人在規定期限內仍拒不交出土地的,由國土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三章 補償安置
第二十一條 被征收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積,以不動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集體土地使用權證)、建房審批資料記載或經聯合認定機構的認定為準。
房屋征收范圍內的違法建筑、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應在《征地房屋補償實施方案》公告規定的搬遷期限內自行拆除,不予補償;公告發布后違反戶口遷入、分戶和房屋交易、辦證規定的,不予補償;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按照重置價格結合成新給予適當補償。
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被征收房屋價值評估時點為《征地房屋補償實施方案》公告發布之日。
第二十二條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屬地鄉鎮(街道)組織征收范圍內的被征收人或本村(社區)村(居)民代表,在公布的候選評估機構中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投票確定;也可采取搖號、抽簽等方式隨機確定。候選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不得少于3家。投票或隨機確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由公證機構現場公證。
通過投票方式確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應當有過半數的被征收人或本村(社區)村(居)民代表參加,且需獲得參加投票人數的過半數選票。
第二十三條 征收住宅房屋,原則上實行貨幣補償安置。
因高山移民、鐵路、公路及新農村建設等需征收住宅房屋,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鎮規劃和農村私人建房審批條 件的前提下,可實行遷建安置。
第二十四條 征收住宅房屋的安置面積,原則上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安置。實行保底安置的,人均最低房屋建筑面積不低于30平方米,具體保底安置、補償標準及結算方式等由各區政府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