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人想到了電影《我的姐姐》,真的是蠻慘的……”,當時也在場的女民警說。
【離婚與子女】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女孩是云南宣威人,今年20歲。
很小的時候,爸爸媽媽就分開了,媽媽走了,爸爸也不管他們,“他們都沒回來過“。
家里她是老大,下面還有兩個妹妹和一個弟弟,最大的妹妹也才12歲,家里只剩下爺爺奶奶,老人也沒什么收入,她就擔起了養家糊口責任,”他們不管,我不能不管啊“。
她十多歲就出來打工了,想著靠自己打工養活弟弟妹妹,但自己也賺不了多少錢,自己也過得艱難。現在她在杭州一家商場賣衣服,一個月只有幾千元,她這次想不開是覺得生活壓力太大了,她受不了了。
“我已經不止一次想過自殺了......”女孩邊伸出手,在醫院搶救室里,女孩一邊哭著,兩只手腕上數十道刀疤,有的傷痕還很新鮮,令人觸目驚心。
想想真的好心塞。
有人說,活在這個高壓里的社會,真的太難了。
我們為父母,為子女,為單位,可唯獨卻不曾為自己而活。
有太多瞬間,我們都想痛哭,想崩潰,想逃離這個世界。
就算身體虛弱到極點,就算心理在崩潰的邊緣,我們依然要咬牙工作,努力賺錢。
因為稍不留神,你就會被淘汰,被損害,卑微到泥土里。
人生充滿各種危機,我們只能孤身一人,去體會生活中的冷暖,去肩負人生中的壓力,去抵御旅途中的苦難。
是甜是苦,是甘是澀,個中滋味,只有我們自己知道。
同時,根據我國婚姻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夫妻離婚后,一方有權要求變更子女撫育關系。但對于子女的撫養問題應當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扶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
本案中,從客觀上將,張某與王某離婚后,小明一直隨王某生活至今達七年多,已適應現在的生活、學習環境;從主觀角度考慮,小明現已逾十周歲,其明確表示愿繼續隨王某生活,應尊重其意愿。
我國婚姻法中明確規定:離婚后,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該案中,張某稱王某品行不端,不適宜撫養孩子,其提交的證據僅能證明雙方之間發生糾紛,與撫養權變更并沒有直接關系,所以法院不予認可;張某主張的其他事實,亦未有證據證實,故法院不能認定。張某主張的探視權問題,與本案的撫養關系不屬于同一法律關系,可另行解決。
嘉定離婚律師所解釋為買房假離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