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主體資格,即案件的當事人;
(2)針對第一審人民法院的判決或裁定;
(3)在法定期限內提出。對民事、行政案件第一審判決的上訴,應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提出;對刑事案件第一審判決的上訴,應在判決書送達的第二日起10日內提出。對民事、行政案件第一審裁定的上訴,應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提出;對刑事案件第一審裁定的上訴應在裁定書送達的第二日起5日內提出。
刑事上訴程序怎么走?
1、當事人要求上訴。上訴,書面提出上訴,或者口頭提出上訴,而口頭提出上訴應制作筆錄。
2、當事人向法院提出上訴。當事人可以通過原審法院提出,也可以向上一級法院提出。
(1)向一審法院提出上訴的。一審法院審查上訴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符合法律規定,在上訴期滿3日后將上訴狀、案卷、證據移送上一級法院。
(2)向上一級法院提出上訴。上一級法院將收到的上訴狀3日交給一審法院,由一審法院審查上訴是否符合法院規定。
3、如何提起上訴?
上訴人應將上訴狀提交原審人民法院,并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交副本。
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提交上訴狀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5日內(刑事案件為3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
4、上訴狀包括哪些內容?
上訴狀的內容應包括:
(1)當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稱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及其主要負責人的姓名;
(2)原審人民法院名稱、案件的編號和案由;
(3)上訴的請求和理由。
5、第二審人民法院決定立案的時間有多長? 上海浦東上訴律師
第二審人民法院立案庭在收到第一審人民法院移送的上訴材料及案件材料后的5日內立案。
6、上訴人應在何時向人民法院交納上訴費?
上訴人在收到第一審人民法院送達的交納上訴費通知后7日內向第二審人民法院預交上訴費。上訴人在7日內未預交,又未申請緩交、減交、免交的,或者提出申請但未獲批準,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內仍不預交的,第二審人民法院將裁定按撤回上訴處理。
7、哪種民事判決是不可以上訴的?
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人民法庭審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標的額為江蘇省上年度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簡單民事案件(即通常所說的小額訴訟案件),實行一審終審,當事人不得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