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后怎么處置房產呢?
楊建明表示,新司法解釋出臺前,一般以房屋房產證是否在婚前取得為判定房屋屬個人財產或共有財產的依據。新司法解釋出臺后,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如果雙方不能就房屋歸屬達成一致意見的,法院將判決該房屋歸產權登記方所有,但登記方必須對另一方進行補償,補償計算依據為婚姻期間雙方共同承擔貸款的對應房屋價值及相應增值部分。
一、當事人自愿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系。
二、申請。
當事人申請離婚登記時,應當向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提供下列證件和證明:
1、雙方戶口證明;
2、雙方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4、結婚證或者夫妻關系證明書;
5、當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張;
6、離婚協議書。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協議內容應有利于保護婦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
三、審查和發證。
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離婚申請進行審查,對符合離婚條件的在一個月內發給離婚證,并注銷結婚證,當事人取得離婚證,即解除夫妻關系。
四、補救方式。
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婚后一方父母出資購房屬個人財產嗎?上海崇明婚姻財產律師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規定,婚后由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所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一方首付共同供房離婚時該如何處理?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應增值部分,離婚時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