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靜安區上訴律師 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和人民法院審理民間借貸案件的司法實踐,處理民間借貸糾紛的專業律師一般應遵循下列原則:
1.人民法院審查借貸糾紛案件的起訴時,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據;無書面借據或無法提供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系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持自己的主張。
2.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護。借貸雙方對約定的利率發生爭議又不能證明的,可參照上述規定計息。
民間借貸訴訟時效:
民間借貸訴訟時效一般為二年,也適用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如果期間你提出要求對方履行或者對方同意履行義務而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借條有效期:
如果借條注明了還款日期,那么訴訟時效就從還款日期的次日起計算兩年。
如果沒有注明還款日期,則表明該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合同,債權人有權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但須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擴展資料:
第一百三十五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八條: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第一百四十條: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3.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高利,審理中發現借款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的,只返還本金。
4.借貸雙方對有無約定利率發生爭議,又不能證明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5.公民之間的定期無息借貸,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貸款經催告不還;出借人要求償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的利率計息。
6.出借人明知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系不予保護。對雙方的違法借貸行為,可按照有關法律予以制裁。
7.在借貸關系中,僅起聯系、介紹作用的人,不承擔保證責任。對債務的履行確有保證意思的,應認定為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8.行為人以借款人的名義出具的借據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認,行為人又不能證明的,由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
9.合伙經營期間,上海靜安區上訴律師個人以合伙組織的名義借款,用于合伙經營的,由合伙人共同償還;借款人不能證明借款用于合伙經營的,由借款人償還。
10.對債務人有可能轉移、變賣、隱匿與案件有關的財產的,法院可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或依職權采取查封、扣押、凍結、責令提供擔保等財產保全措施。被保全的財產為生產資料的,應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財產保全根據被保全財產的性質采用妥善的方式,盡可能減少對生產、生活的影響,避免造成財產損失。
靜安借貸糾紛律師關于審理民間借 | 靜安區借貸糾紛律師講借別人錢怎 |
多管閑事成強奸犯不服判決找上海 | 上海徐匯財產律師審理民間借貸糾 |
上海市浦東新區上訴應符合哪些條 | 在上海市靜安區起訴應該注意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