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于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輕微傷害的損傷。
《刑法》第234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民法通則》第119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致人身體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誤工、護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間伙食補助、必要的營養等費用;損傷達到傷殘等級的,還需要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
1、先了解引起打架的事由,先從當事人一個一個了解,再通過其他在場員工進行了解。
2、了解完事情的經過,就找打架的員工一個個去聊,告訴他打架這件事違反了公司哪項制度,產生怎樣的負面影響。
3、讓打架當事人寫檢討書,檢討書內容要包括事情的經過,違反了公司的什么制度,這件事產生什么影響,個人對這件事的看法及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這是承認錯誤的一個證明。
4、處理結果:一般而言,如果出現在公司打架,建議打架當事人都要被開除,不論這個人對公司有何貢獻,崗位有多么重要,至少要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杜絕再發生此類事件。當然,如果公司制度有其他規定,也可根據制度進行處理。
5、無論處理結果是怎樣,都要以通告形式公布,讓所有員工以此為戒!
二、輕傷量刑標準是什么 上海打架斗毆律師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一)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傷情接近輕微傷,社會影響不大、被害人有過錯或被告人全部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的,為拘役刑或管制刑;
(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雖構成輕傷,但傷情接近輕微傷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傷情介于輕度和重度之間的,為有期徒刑一年;傷情接近重傷的,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一)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尚未達殘疾標準的或損傷程度與輕傷標準接近的,為有期徒刑三年;
(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造成被害人10級殘疾的,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一級殘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被害人6級殘疾的,為有期徒刑十一年;每增加一級殘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為有期徒刑十三年。 重處、輕處特別規定,有下列情形的,予以重處:
傷害多人的,在其中最重傷情的基礎上,每增加輕傷1人,按照所增傷情的輕重程度,確定遞增幅度,輕度的,刑期增加三個月;中度的,刑期增加六個月;重度的,刑期增加九個月;每增加重傷未達殘疾標準或接近輕傷標準1人,刑期增加十個月;每增加重傷1人,致10級殘疾的,刑期增加一年,依次每增加一級殘疾等次,刑期增加六個月。
故意傷害導致了重傷或者死亡等嚴重結果的,很顯然對罪犯的處罰也就會比較重,結合《刑法》中的量刑標準規定,此時最高可以對罪犯判處死刑。但如果是造成了輕傷損害的話,那么一般是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之間進行處罰,實際還需要結合不同的情節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