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律問題咨詢《失孤》原型收買兒童的養父母會不會坐牢?
7月11日,電影《失孤》中的被拐兒童原型郭新振,終于在山東聊城和父母相見,一家人失散24年后得以團聚。
1997年,2歲半的郭新振,在家門口玩耍時被一陌生女子抱走,下落不明。近期,警方抓獲了當年拐賣郭新振的一男一女2名犯罪嫌疑人。
男性犯罪嫌疑人呼某現年56歲,河南人,女性犯罪嫌疑人唐某現年45歲,山東人,1997年,呼某和唐某戀愛,在山東旅游期間為圖財預謀拐賣一男孩。
9月21日,呼某在聊城汽車站附近等候,唐某外出尋找目標,將在家門口獨自玩耍的郭新振抱走,隨后與呼某一起乘長途車返回河南,由呼某將郭新振販賣。歸案后,在大量證據面前,唐某最終認罪并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掩面痛哭,認罪認罰。
郭剛堂尋子時間線
1997年9月21日,郭剛堂妻子在家做飯,2歲兒子在門口玩耍時被拐。
1998年下半年,郭剛堂開始騎上摩托車尋子。
1999年,郭剛堂二兒子郭偉出生。
2000年,郭剛堂把尋子啟事印了8萬份,送到全國各地的派出所。
2009年6月17日,郭剛堂在尋子路上發生摩托車側翻。
2010年4月1日,郭剛堂返回聊城家中,此后再次上路。
2015年3月20日,電影《失孤》上映,主人公原型為郭剛堂。
2016年1月,郭剛堂獲得“中國公益人物”稱號。
2021年2月1日,郭剛堂在短視頻平臺發視頻尋親。
2021年2月28日,郭剛堂在網紅“拉面哥”攤位前拉起尋子告示。
2021年3月6日,有消息稱郭剛堂兒子郭新振與江蘇一位理發小哥相似,雙方做DNA檢驗。3月7日,郭剛堂發視頻稱,雙方DNA結果不符合。
2021年5月7日,郭剛堂稱又一位疑似郭新振的孩子采血入庫。
2021年7月11日,郭剛堂在社交平臺發文稱:“今天對于我來說很重要。”
2021年7月11日晚,郭剛堂對媒體表示,此前由警方解救的孩子已經通過DNA比對成功,近期將會認親。
目前,拐賣郭新振的兩名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那么收買拐賣兒童的“養父母”,會不會受到處罰呢?
首先我們要說的是,人類不是商品,人是不允許買賣的,拐賣、收買人口的行為,實際上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自由權。
我國刑法規定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
如果說你明明知道,自己要收買的婦女、兒童,是被別人拐賣的,你仍然用貨幣去購買,就涉嫌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會坐牢。
有些人可能會說了,自己收買婦女是為了當媳婦,收買兒童是為了傳宗接代,并沒有虐待對方,也算犯罪嗎?當然算,不管你的目的是什么,都不影響犯罪的成立。
如果你收買兒童之后,有下列行為,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關于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的規定,被追訴前主動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向有關單位反映,愿意讓被收買婦女返回原居住地,或者將被收買兒童送回其家庭,或者將被收買婦女、兒童交給公安、民政、婦聯等機關、組織,沒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
收買婦女、兒童,對于其原來的家庭而言,都是致命的打擊。孩子丟了,可能一個家庭就完了,嚴重影響了社會的和諧穩定。
加大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力度,讓犯罪扼殺在萌芽狀態。
希望天下無拐,希望更多的孩子能夠早日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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