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的時候我們主要會通過親人和朋友,或者其他一些貸款機構,那么借款時我們需要知道一些法律知識,以免在出現問題的時候能夠更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下面上海民間借貸律師就為您講解相關問題,希望這些對您有所幫助。
一、檢察機關認為不構成犯罪的,當事人以同樣的事實起訴的,怎么辦?
公安、檢察機關拒不立案或者立案偵查后撤銷案件,或者檢察機關作出不予起訴的決定,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構成非法集資犯罪的,當事人根據同樣的事實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二、如果借款人涉嫌犯罪,擔保人還要承擔責任嗎?
答:借款人涉嫌違法犯罪行為或者生效判決認定其有罪,出借人起訴請求擔保人承擔環境民事主體責任的,人民對于法院應予受理,并依據中國民間借貸服務合同與擔保公司合同的效力、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依法確定擔保人的民事社會責任。
三、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何時生效?
答案: (1)以現金形式,當借款人收到貸款時; (2)以銀行轉賬、網上電子匯款或通過網上貸款平臺,當資金到達借款人賬戶時; (3)以票據形式,交付,當自己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據使用權時; (4)當貸款人授權向借款人處置特定資金賬戶時,自己借款人取得實際處置該賬戶的權利時; (5)當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時,提供貸款并在貸款完成后實際履行的其他方式。
四、除自然人企業之間進行借款合同外,其他借款合同從什么問題時候起生效?
答:除自然人企業之間的借款合同外,當事人可以主張中國民間借貸服務合同自合同成立時生效的,人民對于法院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時間或者相關法律、行政管理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民間借貸合同在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法人之間是否有效?
法人、其他組織之間以生產經營為目的訂立的民事貸款合同無法律效力,當事人主張民事貸款合同有效的,應當支持人民法院。
六、法人或者通過其他社會組織向本單位內部職工借款行為是否可以有效?
答: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本單位生產經營向本單位職工借款,向本單位職工募集資金的,不存在法律效力的,當事人主張民間借貸合同有效。 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七、在什么情況下,私人借貸合同應被視為無效?
答:(1)套取金融服務機構進行信貸發展資金又高利轉貸給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自己或者公司應當知道的;(2)以向其他相關企業網絡借貸或者向本單位職工集資取得的資金又轉貸給借 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一個或者教師應當知道的;(3)出借人事先知道學生或者政府應當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違法行為犯罪心理活動過程中仍然沒有提供借款的;(4)違背經濟社會公序良俗的; (5)其他違反我國法律、行政法規效力性強制性規定的。
八、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貸市場行為涉嫌犯罪的,合同管理是否可以有效?
答:借款人或貸款人的貸款行為涉嫌犯罪或已生效的判決認定構成犯罪,民事借款合同不一定無效。
九、原告僅根據索賠證明提起訴訟,舉證責任如何分配?
答:原告僅憑借條、收據、借條等債務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辯稱借款已償還,被告應提供證據證明其主張。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后,原告仍應對借貸關系的成立承擔舉證責任。
十、被告抗辯借貸行為尚未解決實際情況發生并不能做出合理設計說明,應如何正確處理?
答:人民法院應當結合貸款金額、資金交付、當事人經濟能力、當事人之間的當地或交易方式、交易習慣、當事人財產變動、證人證言等事實和因素,綜合判斷核實信貸和貸款事實是否發生。
十一、原告只能根據金融機構轉讓文件提起民事借貸訴訟,當事人的舉證責任如何分配?
答: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通過之前借款或其他公司債務的,被告應當對其主張發展提供相關證據證明。被告提供一個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后,原告仍應就借貸市場關系的成立自己承擔舉證證明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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